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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太史信列传 > 二、她叫招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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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叫招娣。

当爹的给女儿起这样的名字,对生儿子一定非常执着。

招娣的爹,是苟店村有名的“善人”苟二。苟二这个人嘛,从小瘦骨嶙峋。打瞎子,骂聋子,东家偷红薯,西家薅菜苗,南家堵烟囱,北家拔黄瓜,堪称被窝里放屁——能文(闻)能武(捂)。他的品行不说有口皆碑,至少也是人厌狗嫌。父母死后,苟二和哥哥弟弟分家另过,自己在乱坟岗附近的荒地上堆了个茅屋。他平时一不种田二不做工,除了冒着挨打的风险小偷小摸,就是偶尔尾随送葬人,去乱坟岗搜罗剩下的贡品。葬在乱坟岗的人,一个个穷得黄世仁看了都直落泪,往往连口棺材都没有,所谓贡品也是寥寥。苟二是个讲究人,从不白拿孤魂野鬼的贡品,都是先装模作样拿着树枝在还坟头扫几下,美其名曰行善积德做好事,被村里人给了个“善人”的诨号。

苟二不知道从哪里带回来了个长得好看却痴痴傻傻的媳妇,生出来了个女儿,着实让村民们大吃一惊。女儿?区区一个女儿,怎么继承家里的茅屋和他苟二的赫赫威名?!大失所望的苟二花了足足两个铜板,从过路的算命先生那里给女儿求得了这个他自以为寓意美好的名字。招娣,她定然会招来一群弟弟,帮着苟二光宗耀祖吃绝户。在百年没出过一个读书人的村子,苟二学会了“招”、“娣”这么难写的俩字儿,自然要好好显摆一番。

那段日子,偷别人家菜被追着打的苟二往往会边跑边回头:“李一,你别猖狂,你知道俺孩儿名字咋写?俺知道!”话音未落,苟二不小心撞在了树上,被李一追上之后接受了一顿拳脚的热情款待。

苟二有了媳妇、女儿,家里多了两个要吃饭的人。这一家子,只靠苟二偷菜摸瓜(这村子穷到见不到鸡和狗)肯定糊弄不住肚皮了,得想法子。村里另一个混子马九,也是从小秉承着工匠精神偷看女人洗澡,与苟二堪称一对卧龙凤雏。苟二带女人回来的时候,马九那对贼眉鼠眼看得直发光。本着给猪朋狗友排忧解难的心思,马九为苟二提出了一条“锦囊妙计”:让苟二痴痴傻傻的媳妇赚钱养家。这几个村子,好吃懒做娶不上媳妇的光棍汉多的是,只要把那些光棍领到苟二的屋里待上一会儿……不就有钱有粮了嘛!

苟二虽然没读过书,却自认为是个有廉耻心的人,原本不同意马九的高招。马九咬咬牙,拿出了压箱底的十文钱,让苟二带着女儿去村头的小河边摸鱼去。苟二看着沉甸甸的十文大钱,耐不住马九给得实在是太多了,把女儿往树上一拴,自己去买了一壶假酒喝到了天黑。

等到醉醺醺的苟二回家,正好碰上刚从茅屋出来的马九。马九在醉眼朦胧的苟二身上一摸,摸走了苟二剩下的两文钱,提好裤子,就走了。

招娣懵懵懂懂地走向妈妈,她不明白妈妈为什么目光茫然地看着屋顶。听到女儿的呼唤,女人慢慢回过神来,伸手抚摸着女儿的脑袋。

从马九开始,田癞子、朱狗儿、李犟驴……村里村外的无赖汉一个个光顾苟二的家。刚开始,苟二还会远远地避开这些人。后来,苟二就直接在家门口摆下酒摊吃吃喝喝,从那些无赖汉手中接过财物的时候眼睛都不抬。

不知过了多少日子,女人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

在苟二眼中,女人渐渐鼓起的肚子像马蜂窝一样刺眼。他更加愿意行善积德做好事,不仅减少了给女人吃的剩饭,还动不动对招娣又打又骂。

面对苟二的拳头,女人一言不发,只是侧身护住女儿。

这时候,马九又上门了。

苟二破天荒没有去看马九手中的腊肉,而是一脚踹向马九:“滚,都是你。现在又多了个吃白食的。”

马九躲过苟二的“马户飞腿”,看到茅屋里的女人挺着肚子,大致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连忙大喊:“大好事啊大好事!”

苟二冷不丁又使出一招“又鸟连环爪”,一下子打中马九:“哪有什么好事,都是被你坑的,跟你没完!”

马九疼得呲牙咧嘴,走到苟二旁边,说:“再生个娃娃,男娃卖出去当儿子,女娃卖出去做媳妇,金票大大的有!”

苟二听到马九的话,连忙点头哈腰:“高,实在是高!”

女人一脸漠然地看了看苟二和马九,对于这二人的活灵活现视而不见,牵着招娣出了门。

一直以来,粮食不够吃,人们便想方设法用其他东西填塞肚皮。除了饥荒时期的草根、树皮乃至观音土,各种野菜更是贫民果腹的重要食物。苋菜、荠菜、野芹菜都是穷人口中的佳肴,田间地头到处都能长的灰灰菜更是贫民餐桌上的常客。苟店村土不好,庄稼长不壮,灰灰菜却长得格外水灵。灰灰菜的叶子向阳的一面,平滑细腻,背阳的一面,是银白色的,上面长了一层细细的绒毛。女人脑子不太灵光,却知道挖野菜回来给女儿吃。热水焯过的灰灰菜,总是能引得招娣直流口水。

女人拖着笨重的身体,弯下腰,把脚边的灰灰菜装到破筐里。

“娘娘,看呐。”招娣惊喜地叫着,小手指向不远处。

女人顺着招娣手指的方向看去,看到几枝白色的小花随风摇曳。

这样的小花,开在达官显贵的庄园里,自是能勾起文人墨客的闲情逸致。但在苟店村,美丽的花朵只会受侮辱,被摧残。

女人慢慢走过去,伸出手,轻轻地抚摸着路边白色的小花。此时云开日明,一缕阳光照在女人耳畔,照亮了她的发梢。

招娣一直觉得自己的妈妈好美,是天下最美的女人。妈妈回头冲她一笑,更让她觉得自己的妈妈就是天上的仙女。

女人俯下身,用路边的野花,编了个花环,戴在了招娣的头上。

招娣在母亲的怀里,笑得比春暖,比花美。

女人看着头戴花环的女儿,又哭又笑。

回到那个漏风漏雨的茅屋,女人的肚子一天天变大,步伐一天天沉重。

懂事的招娣自己学着出门挖野菜,自己学着烧水焯野菜给母亲吃。

苟二毫不客气地把招娣做给母亲吃的野菜塞进自己嘴里,只剩下几缕菜丝给母女俩。

招娣红着眼睛又跑出去找野菜,她觉得喂饱了苟二,母亲就能吃上自己做的野菜。

刚跑出几步,招娣和一个人撞到了一起。

眼冒金星的招娣缓了好一会儿,看到和她相撞的是一个老太太。

脸色晦暗的老太太打量了一下招娣,瞥到了招娣手上的红绳,盯着红绳看了半晌。

这条红绳是母亲给招娣戴上的。红绳的编制方法十分特别。有个小孩想用一个红薯换这条红绳,被咽着口水的招娣拒绝了。

老太太忽然上前,紧紧抓住招娣的手,老泪纵横:“女娃子,你妈妈在哪儿,快带我见你妈妈去!”

招娣哪儿见过这情形,哇地一声就哭了。

苟二听到哭声,从茅屋里出来,照着招娣就是一巴掌:“哭什么哭,吵着老子睡觉。”

老太太连忙拉住苟二:“你一定知道我女儿在哪儿,快带我见女儿!”

苟二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把老太太推倒在地:“老叫花子说什么浑话,赶紧滚。”

苟店村的人们听到动静,从四面八方赶过来看热闹。

这群村民,高低胖瘦各不同,男女老少全都有。它们不喜苟二的品行,却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绝不可能为外乡人主持正义。村民们以从不对外乡人讲理为荣,认为自己是胳膊肘不向外拐的大好人,此前成群结队偷过外乡人的瓜,更在外乡人到本地看歌会的时候倾巢而出,把外乡人的金银细软食物水瓶衣服铺盖卷等等值钱不值钱的东西一扫而光。

苟店村的村长,也在村民的簇拥下闻讯赶来。

德高望重的苟员外虽然看不上苟二的为人,但身为苟氏一族的族长和苟店的村长,自然要维护苟店村的名声。他指使狗腿子把前来找人的老太太拦住,

一条恶犬忽然冲出来,把老太太的腿咬得血肉模糊。这条恶犬是苟员外的心爱之物,因为它特别有灵性,见到穿着官服和绫罗绸缎的人就会摇尾乞怜,遇到穿着普通的人就会扑上去撕咬。

老太太被咬得血肉模糊,痛得在地上打滚。围观的村民日复一日在农田之间劳作,好不容易看到如此血腥刺激的场景,纷纷拍手叫好。

苟员外腆着肚子,挥挥手,让狗腿子拦住咬人的恶犬,给老太太撂下一句话:“今天饶了你,要是再找事,打死喂狗!”说完,德高望重的苟员外带着一众狗腿子扬长而去。

围观的村民见到苟员外离去,自知后续没有热闹可看,垂头丧气地散去。

老太太躺在地上,出气多进气少,眼见是活不了了。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人停留在老太太身旁。那人俯下身,面无表情地看着老太太,声音冷漠:“救不活啦……死前还有什么话说?”

面无血色的老太太呆呆看着天空,断断续续地说:“十年……找了十年……救不出女儿……阴曹地府也没脸见老伴儿……”

那个人伸出手,帮死不瞑目的老太太合上眼,然后起身,默默望着招娣家的方向。

在那个方向,有个女人即将临盆。

面对下身流血、疼痛难忍的母亲,招娣急得直哭,却什么都做不了。

她把花环递给母亲,希望能让母亲心里感受好一点儿。

花环早已褪去了原本的颜色,变得灰暗而干枯,一如女人曾经鲜活的生命。

“娃呀,娘怕是挺不过这一关了。”一直痴痴傻傻的女人似乎回光返照,神志恢复了些许清明。

招娣抬头,泪汪汪地看着母亲。

女人缓了口气,轻声说:“要是娘不在了,你就跑出去,跑得越远越好……”

招娣不太明白母亲的话,跑出去,为什么要跑?跑到哪里去?

她忽然想起来:村里总是朝她扔石头的小孩说,女人生不下娃娃要找接生婆,隔壁村的王婆,接生可厉害啦!再怎么难受的产妇,到了王婆手里,也能顺顺利利把娃娃生下来。

招娣跑向正在家门口晒太阳的苟二:“爹,王婆能救娘,快去找王婆啊!”

苟二吐了一口:“什么王婆?”

天真的招娣真的以为苟二没听明白,连忙解释:“隔壁村的王婆,接生可好了……”

“滚!”苟二一脚把招娣踢了出去。

招娣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她感觉眼前一黑,身体像散架了一样。

等到恢复了直觉,招娣恍恍惚惚地走到屋里,却只看到身体已经冰冷的母亲:

“哭一声,

叫一声,

俺的声音娘常听,

为啥娘不应?”

就在这时,苟二哼着小曲巡视完领地回来了。他看了一眼屋里,照着地上吐了一口:“真晦气!”苟二又看了看招娣,似笑非笑:“挺耐揍的啊。”

屋里躺着个死人,这茅屋怎么住?苟二难得勤快了一回,在乱坟岗挖了个浅坑,把女人草草掩埋。他原本累得满头大汗,却忽然打了个寒颤,感觉自己仿佛被冰冷的眼睛盯上了。可乱葬岗四周,分明连个活物都没有。总是在乱葬岗偷吃贡品的苟二心中发毛,连忙跑回家去,发觉招娣躺在床上,浑身发烫,含含糊糊地一声声叫着“娘”。

苟二看着病迷糊的招娣,想起了曾经的亲人。他的妹妹就是得了这种病死了,不然姑娘长大了也能换一些彩礼贴补哥哥弟弟。眼前的这个赔钱货,死了倒也干净。

三天时间,招娣水米未进,奄奄一息。

马九又来了,给苟二带来一个赚钱的机会:冥婚。

一些脑子里装满了马尿的人认为:单身汉死后下葬会有怨气,危害家人,所以,要找到女性的尸身,配冥婚,然后一同下葬。

“县城里的赵老爷,那可是名门望族,每顿饭都能吃上四个菜,”马九吐沫横飞,“哎呀,可惜赵小公子天不假年,英年早逝,断子绝孙……”马九把自己能想到的词儿都甩了出来,充分表达了他对赵家小公子死亡的欢欣雀跃。当然说一千道一万,重点是赵家小公子需要个刚死不久的女娃娃配阴婚,而招娣,和死人不就只差一线了嘛。

听了马九的话,苟二皱着眉头,盘算要从赵老爷那里要多少钱:“哎呀,我这苦命的女儿……”

马九立刻掏出一个小银锭:“看见没,这是定金一两银子!事成之后,赵老爷再赏你五两银子!这泼天的富贵,你就接着吧,赵家家大业大,你这也算和赵老爷攀上了亲,今后好处大大的!”

苟二看见银子,眼睛发直,装作望向屋里:“我要借点钱,给闺女治病……”

马九又拿出一个小银锭,用钞能力止住了苟二的絮絮叨叨:“这一两银子是赵老爷给我跑腿的,你拿着,这事儿就算成了,不然,我走了!”

苟二赶紧从马九手上把两个银锭抢过来。马九笑笑,心想又能白得十两银子,小日子真美啊。

听说马九找到了即将断气的女童,赵老爷大喜过望,又打赏给马九一两银子。冥婚所需的各个物件以及茅山道士早已经准备好了,立刻安排忠奴赶着马车去苟二那里接货。

当然,赵老爷是个体面人。他既然从苟店村找到了配阴婚的人选,自然记得给苟员外也备上一份礼。

马九摸着银元宝,在家门口盼啊盼,好不容易盼来了赵老爷的人。他等不到招娣断气,就把她装到了棺材里,让几个忠奴运回赵老爷家。

村里的路原本就不好走,黑灯瞎火更是让赶车越发困难。刚走出半里,那拉车的马忽然叫了一声,不愿再往前走。

赶车的家奴就着晦暗的月光看到马车前方出现了黑影,骂了一句:“不长眼的东西,连死人的路也敢挡?!”

隐隐约约看到前边的东西一动不动,赶车的家奴跳下马车,走近了看,发觉挡路的是两个“人”。一个人一身黑,一个人一身白。两个人都戴着高高的帽子,拿着哭丧棒,脸上惨白惨白的。

随后,伴随着惨叫,那几个家奴的脑袋滴溜溜滚到了地上。

半里之外,茅屋的门无声无息地开了。

苟二刚用卖女儿的钱买了三两烧酒和二两腊肉,正哼着小曲吃吃喝喝。他看到门开了,被灌进来的冷风吹得一激灵,骂骂咧咧去关门,却看到了一张噩梦里才能见到的脸。

“骨碌碌……”苟二的脑袋滚到了地上。

苟员外的宅子占据着苟店村最好的位置,围墙又高又结实,院子里还有看门的恶犬。

听到门外有声音,恶犬又照例狂吠了一阵,随后惨叫一声,再也没了动静。

苟员外的两个狗腿子听到声音,跑到狗窝处查看,没找到恶犬,却发觉自己的胸膛被一只血手穿透。

苟员外搂着第十房姨太太在床上睡觉,被冷风吹得头皮一麻。苟员外起身,看到房门大开,一个穿着大红喜服的人站在门口。

苟员外一惊,揉了揉眼睛,发现门口的人影不见了,本来在门槛守夜的丫鬟也不知去向。他又一回头,发现床上的姨太太也没了。

一个阴恻恻的声音在苟员外耳边响起:“在找我嘛……”

苟员外不敢回头,被一只手扼住喉咙,举了起来。

比起卖女儿之后只知道在家吃吃喝喝的苟二,马九拿到的钱更多,也更出息。他拿着赵老爷赏的五两银子去县城的窑子好好快活了一番。

从窑子出来,马九歪歪扭扭地走在空旷的巷子里。他停下脚步,正准备在墙边方便一下,忽然发觉双手抖个不停。

一只惨白的手轻轻拍在了马九的肩头。

马九正要开骂,就被那只手戳进了脖子。

县城里赵家大院门口,赵老爷和管家急得满头大汗。

根据那几个装神弄鬼的茅山道士所说,和活人成婚讲究日子和时辰一样,冥婚也要讲究时辰。办冥婚的日子和时辰合适,赵家公子就会保佑赵家继续兴旺发达;要是误了时辰,赵家公子动了怒气,轻则影响赵家财运官运,重则直接尸变伤人!

赵老爷子把办事的奴才全家问候了个遍,这才等到姗姗来迟的马车。他跳上马车,冲着赶车的家奴飞起一脚:“狗奴才,恁晚才来!”

家奴被赵老爷踹到一边,脑袋从肩膀上掉下来,“骨碌碌”滚到了地上。

威风八面的赵老爷腿都软了,吓得说不出话,伸手去招呼管家,却发现管家早已消失了。刚才管家站的地方,只留下一滩血。赵老爷子正要叫人,就被一条漆黑的链子勒住脖子,吊了起来。

翌日,初升的朝阳刺破多日以来的阴霾,把光和热洒向大地。百姓纷纷走出家门,沐浴着久违的阳光。

县令大人却并没有晒太阳的闲情逸致。他被昨夜发生的案子折磨得双眼通红,几近崩溃:苟店村无赖苟二、田癞子、朱狗儿、李驴子等人在家中被杀,身首异处;苟店村苟员外,宅子里十五人被杀;苟店村无赖马九,在县城小巷里被杀,内脏缺失;本县乡贤赵老爷子以及管家、家奴共二十三人在赵家大院被杀,肢体破碎;赵老爷子请来的三个“茅山道士”被杀,胸口插着他们“降妖除魔”用的桃木剑;赵老爷子的夫人一同被杀,府上丫鬟幸存,但已经被吓傻,只会拼命地重复说“俺不知道、俺啥都没看见……”。

这么大的案子,按例应上报太守乃至廷尉,可上报之后,上边定然限期破案,这可如何是好?县令大人虽然破案无能,但深谙官场三十六计,立刻称病卧床,拖得一天是一天。

县令大人的师爷(狗头军师)为主分忧,一边帮着县令捶着背,一边献上妙计一条:“一夜之间,杀死这么多人,手段凶残诡异,恐怕不是活人干的。县城二十年前曾经闹鬼,惊动了廷尉也不了了之。这次想来也是厉鬼作祟,阴兵杀人,咱们偏僻小县,破不了案也没法子。”

县令大人的眼睛贼溜溜一转,摸摸师爷的胡子:“你真是个大聪明。就这么呈报给太守。”

太守收到县令的呈报,倒没有被轻易糊弄过去。他把县令叫来痛骂一顿,嘱咐县令把苟二等无赖的尸首扔进矿井,按矿难来算。至于赵老爷家的血案,那是早已被四处通缉的江洋大盗“鬼见愁”做下的,等将来抓住了“鬼见愁”,自有分晓。

县令虽然被骂得狗血淋头,但深知太守大人的法子更好,连忙点头哈腰地称赞委座高见。至于案子的实情,谁在乎?

半年之后,在上百里外的一个院子里,死里逃生的招娣跪在一个高挑女子面前。

“拜我为师,你就要给我卖命,流血流汗自不必说,丢了性命也说不定。你可知道?”

“知道!”

“眼下许你反悔,若是行了拜师礼,你再反悔,就得死!”

“愿意!”

“好,那就跟着我念。苍天陨落,后土沉沦。”

“苍天陨落,后土沉沦。”

“乾坤倒错,阴阳紊乱。”

“乾坤倒错,阴阳紊乱。”

“天辰崩裂,妖星现世……”

“天辰崩裂,妖星现世……”

“血刃出鞘,炼魂为魔……”

“血刃出鞘,炼魂为魔……”

从此,世间少了个叫“招娣”的姑娘,多了个被称为“血魔”的刺客。

番外篇二:《她叫招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