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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的时间,足够让一颗埋在尘埃里的种子,长成一棵遮天蔽日的树。

陆昭宁站在颁奖礼后台的落地镜前,礼服裙摆铺了一地,像一朵盛开的白玫瑰。

化妆师最后一次替她补妆,手都在抖——这是她第三次站上金像奖的舞台,也是她第三次以影后身份被提名。

门外已经能听见主持人念到她名字时山呼海啸般的掌声。

她最后检查了一下妆容,自信的走了出去。

她十八岁正式成为耀星娱乐公司的一员,母亲是公司合伙人之一,她也是娱乐圈中最明目张胆的关系户,公司全部资源偏向她。

虽然背着不少的闲言碎语,但是陆昭宁在娱乐圈混的如鱼得水,特别滋润。

入圈五年,电影类里,最重的一座是第38届金像奖最佳女主角。获奖作品《无声回响》,她在里面演一个失语少女,一百二十七分钟没有一句台词,全靠眼神和肢体撑完全片。评审团给出的评语只有一句话:她让沉默震耳欲聋。

那座奖杯被苏令晚摆在了客厅最显眼的位置,谁来做客都能看见。苏令晚嘴上说太招摇了,可每次擦灰的时候,都会多擦两遍。

第55届金马奖,她凭《北归》拿了影后。她在里面一人分饰双胞胎姐妹,一个冷,一个热,分裂式演技被影评人写成长文分析,称华语影史最难复制的表演之一。领奖那天她在台上说:谢谢我的妈妈,她教会我,一个人可以同时是两棵树,但根永远只有一个。

苏令晚在台下哭得妆都花了,汪灵菲和潭时薇两人分坐在两边,一边递纸巾一边擦眼泪。只锦儿在一边,看着台上打着官腔的姐姐,无奈摇头,觉得她亲爱的母亲大人和大公主演技有点过了。

第32届金鸡奖,陆昭宁零片酬接了文艺片《荒原之上》,在戈壁滩拍了四个月,晒脱三层皮。拿下影后时她说:这个奖,献给所有在荒原上不肯倒下的人。

还有第17届亚洲电影大奖,《长夜将尽》让她成了第一个凭全英文对白电影入围戛纳主竞赛单元的华语女演员。《时代周刊》亚洲版给她做了封面,标题是the Girl who Refused to break——不肯折断的女孩。

电视剧方面,白玉兰奖和金鹰奖各一座。《人间烟火》从十八岁演到六十岁,跨度四十年,播出后全网播放量破百亿。《春风十里》是她第一部电视剧,也是她真正被大众认识的起点。那时候她才二十出头,演一个倔强的高中生,弹幕里全是这姑娘眼睛里有火。

商业价值、杂志封面、联合国亲善大使……这些头衔堆起来,短短几年,让她站到金字塔尖。

陆昭宁接过奖杯,指尖触到冰凉的金属,看着台下的山呼海啸般的掌声。

她在想,自己已经站的够高了吧,那个人不知道有没有看到。

颁奖礼结束,回到酒店已经是深夜。

陆昭宁卸了妆,穿着真丝睡衣坐在窗边,把那座新拿回来的金像奖奖杯放在桌上,和之前的几座排成一排。

她摇晃着手里的红酒杯,手机在此刻响起。

陆昭宁拿起手机看了一眼,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

[无]

一个无字让陆昭宁心生烦闷,她把手机扔到床上,眉头蹙起——陆昀野。不,应该是战昀野。你现在到底在哪里。

窗外是城市的万家灯火,霓虹在她眼底投下细碎的光。

即便卸了妆,她的脸依然美得让人移不开眼——不是那种需要脂粉堆砌的艳丽,而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清冷与锋利。皮肤白得像上好的羊脂玉,在暖黄的台灯下泛着细腻的光泽,鼻梁挺秀,唇色是天然的淡樱色,哪怕不涂口红也足够动人。

最勾人的是那双眼睛。

眼尾微微上挑,瞳仁是极深的琥珀色,不笑的时候像覆了一层霜,冷得让人不敢靠近,

可一旦笑起来,眼波流转间又盛满了碎金,能把人的魂都勾走。这也是为什么导演们偏爱给她特写——她的脸天生属于大银幕,每一帧截下来都能当壁纸。

此刻她微皱着眉,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小片阴影,侧脸的线条流畅得像一尊精心雕琢的玉像。

真丝睡衣松松垮垮地搭在肩上,露出一截纤细的锁骨,肩颈线条优美得如同天鹅。她低头抿了一口红酒,酒液沾在唇上,衬得那张脸愈发秾丽,像一朵在深夜里独自盛开的白玫瑰——美得张扬,美得锋利,美得让人心口发疼。

可这样一张被无数人追捧的脸,此刻却写满了落寞。

她盯着手机屏幕,那个字像一根刺,扎在她心口最柔软的地方。

*

同一时间,战家老宅。

顶层书房的灯只开了一盏,昏黄的光线落在男人棱角分明的侧脸上。

战昀野靠在真皮座椅里,指尖捏着一张照片,目光一寸一寸地描摹过照片上那张脸。

陆昭宁站在领奖台上,一袭银色长裙,灯光打在她身上,像给她镀了一层月华。她微微仰着头,眼底盛着光,美得不可方物。

战昀野的指腹轻轻摩挲过照片上她的脸,动作温柔得不像他。

他长得很高,肩宽腰窄,黑色衬衫的领口松了两颗扣子,露出线条利落的锁骨。

眉眼是那种极具攻击性的英俊——眉骨很高,眼窝微陷,瞳仁漆黑如墨,不笑的时候冷得像一把出鞘的刀。鼻梁挺直,唇线薄而锋利,下颌线干净利落,像被上帝用最精准的笔触勾勒过。

可此刻,那双冷冽的眼睛里盛满了她。

昭昭。他低声念她的名字,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再等等我。

窗外夜色沉沉,书房里安静得能听见墙上挂钟走动的声音。

战昀野把照片收进胸前的口袋,贴在心口的位置。

他站起身,走到落地窗前,俯瞰着脚下这座城市的万家灯火。

十五年了。

他从那个被战云铮抱上车,哭着松开她小手的小男孩,变成了战家最锋利的刀。

这些年他踩着无数人的骨头往上爬,把战家那些藏在暗处的蛀虫一个一个揪出来,碾碎。

他手上沾过血,也沾过脏,可他从出生起,有些人就不想他让活,他想过正常人的生活,就必须足够强大,让自己变成那个能制定规则的人。

快了。他对着玻璃上自己的倒影,一字一句地说,最后一颗蛀虫,我已经找到证据了。等我把他送进去,战家就干净了。

到时候,我就去娶你。

他的嘴角终于浮起一丝极淡的笑意,可那笑意里没有温度,只有势在必得的笃定。

他必须让战家干干净净,不然爸妈也不会让昭昭嫁给他的,想到苏令晚和陆则安,他嘴角浮出一丝笑意。

既然尝过温暖的滋味,他就绝不会让它只停留在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