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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饥饿的鸟 > 第3章 一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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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小学地处农村,偏僻,安静,周围都是参天大树,每当夏天,空气清鲜,鸟鸣蝉唱,天高云淡,野花芬芳,我们会度过愉快的学习生活。

五年级了。这是一个多么懵懂的年龄。在美丽的夏天,我第一次有了爱情的感觉。在什么都感觉甜美和无知的季节,我把所知道的一切有关爱和幸福的字句在心上重复咀嚼着。

爸爸时常在家务农,妈妈在外打工。爸爸一天书都没有读,出门两眼一抹黑。妈妈读过小学二年级,多少受过点教育,多多少少还是拥有了一点智慧,牛头一样大的字还是识得几个的,这也是妈妈时常引以为豪的,也时常成了鄙视爸爸的唯一资本。妈妈不在,爸爸几乎忙得顾不上管我和弟弟。因此,我和弟弟几乎是自由自在的在生活。

那时候条件艰苦,家里连一台电视机都没有,我时常跑去邻居家看,由于离家较远,看一次电视还要走半截陡坡路。妈妈信心很壮地说,今年打工回来,一定也给咱家弄一台电视。

从那时候起,我天天盼着妈妈能够回来,盼着她老人家能够将电视机背回来。自家有了电视机,就可以自由地观看节目,更多的是,可以跟同学们一起讨论动画片了。同学们时常给我讲动画片《海尔兄弟》,听说那个动画片很好看,充满了惊险刺激的探险故事,我几乎无法想象!

我盼了一个季节又一个季节,就在一个恶劣的天气,大家都在田间忙着收麦子。弟弟也帮着爸爸使劲拔麦子,我赶着羊群在田野地头看着吃草。忽然我看到东边天上飘过来一朵黑压压的云彩,紧接着就听见一声惊天动地的闷雷。爸爸站在田地里,仰头一看,汗津津的脸被下午灼热的阳光照得光彩夺目,他对着我喊,快点把羊往家赶,生雨就要来了。爸爸说的是生雨而不是熟雨,生者,陌生也。常见的雨都是温柔的,可亲的,但是陌生的雨听着就让人害怕,作为庄稼人,爸爸有着丰富的生活经验,可以说是仰观天象,俯察地理了。同时我听见爸爸对着旁边土地里的邻居们大喊,快跑,生雨来了。

庄稼人们面对着金灿灿的麦子全都傻了眼,不知道该怎么办,大多数人都想把自己变成一张坚硬的大帐篷,将这些熟透了的麦子全都罩住,免受灾害。可是人无力回天,有些不甘心的庄稼人就赶紧又抢着拔几把,更多的是咒骂,有少数人就开始祈祷,希望老天放庄稼人一马。

我赶着羊群飞快地往家跑,雷声越来越急越来越响了,羊群被怪异的雷声吓得攒成一团,任凭我用棍子猛力抽打都无济于事,看来动物的感知能力比人要强多了,它们知道上天在发怒。

一阵猛烈的风尖刀一样锋利地吹来,人们的声音已经被强风席卷而去,天空在瞬间就黑了下来。田野开始瑟瑟发抖,一阵一阵的大风,席卷着衰败的草叶和折断的树枝,在风浪里起舞。远处的山头上变白了,雨的腥味儿随着大风漫山遍野散了开来。没一会儿,一颗颗晶莹剔亮的足有袁大头那样大的透明的冰疙瘩啪啪啪地砸了下来,直接砸进大地的怀抱里,随着冰疙瘩数量的增加,在磅礴的雷声掩护下,一阵冰将雨兵,浩浩荡荡,驰骋在浩渺的天地间。这一刻,我觉得人是多么微小。

我像慌张逃离战场的逃兵,丢弃了羊群,开始摸着雾气寻路便逃,我想找个可以庇护身体的地方,我撒丫子使劲狂奔,冰疙瘩就在我的身后一颗一颗地落着,暴风雨即将也要将我吞噬了。

我跑得脚下生风,耳边呼啸的风在不断嘲笑着我。猛然间我的头上被一击硬物击中,我顿觉得天旋地转,我以为是四爷在拿土疙瘩阻击我。因为我在前天放羊的时候没看住羊,把人家一菜园子的白菜苗儿吃了个精光,爸爸把我美美地收拾了一顿,四爷不止一次地恐吓过我。所以我认为是四爷在半路阻击我。我脚下一个踉跄,一个狗吃屎,就栽倒了,我顾不得疼痛,拾起身又准备跑,猛不丁一阵冰疙瘩砸下来,我赶紧双手护头,边跑边哭,我像疯了的牛,开始慌不择路。猛然我被一双大手拉住,紧接着,一个背篼扣在了我的头上,我只听见一个人的喘息声和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你不要……命了哇……”

原来是爸爸。我不敢想象他是怎么经受得住冰疙瘩的,他将唯一的背篓扣在了我头上。

雨后,人们情绪都很失落,暴风雨过后,田野残破了,狼藉一片。庄稼人的心上都打上了死结,大家都想不通为啥老天爷要这样逗弄人,眼看着丰收之年,就这样被这场突入奇来的灾难,打碎了欢乐和希望的心。

有的人眼泪巴巴地哭了起来,有的人更是加剧了咒骂,也不怕得罪了老天爷。

就在这样一个充满悲伤的一天,我千盼万盼的妈妈居然回来了。妈妈没有背着电视来,妈妈给我讲了她这次打工的经历。

原来妈妈一行人跟着一个河南的老板去挣大钱,却没想到活是干了不少,可是在工人盼星星盼月亮等着拿工资回家时,老板早已经拿了钱,黑了心,跑掉了。茫茫人海,下苦人哪里去寻黑心的老板呀。这心黑得比那阴曹地府的小鬼还要黑,他们那个恨呀,却无处申诉,只好耷拉着脑袋回家来了。本以为这钱是没挣着,家里薄田几亩,总还得有点收成吧,结果回家一看,傻了眼。这可叫人怎么活呀!

妈妈抱着我的头只是哭,我的头上裂开了一个小口子,不断地往出来渗血,周围肿成了拳头大的样子。我也哭,上气不接下气的,但心里甜滋滋的,毕竟妈妈回来了。弟弟没事,活蹦乱跳起来了,他被爸爸塞进了麦垛下。

爸爸卷了一根旱烟棒子吧嗒吧嗒地抽着,手里的草帽已经被冰疙瘩砸成了筛子,我不敢想象爸爸那个光头是怎么承受住这样猛烈的冰疙瘩的。

小花猫来了,喵喵地叫着,卷着尾巴,亲热地在我腿上蹭着脑袋。弟弟一把抱住了小花猫,用鼻子蹭猫鼻子,不时地嘿嘿一笑。

人们已经穿着雨衣,拿着铁锹,往田间走去,查看灾情,爸爸也按耐不住了,将那已经遍体窟窿的草帽往光头上一扣,拿着铁锹,穿着雨鞋走了出去。弟弟也抱着花花跑了出去,一时间庄子里又热闹了起来。

由于孩子的天性,早已忘了疼痛的我也奔出了院子。西方的云彩开始变得稀薄,进而一束束的美丽光线开始透出淡淡的云层,流泻到大地上。已是黄昏时分,东山上晚阳照出了一片血红的颜色,美得惊心动魄。在东山与西山之间,一道七色的彩虹,绚烂夺目地挂在天际,那是梦想的天桥,却出现在人们最绝望的时刻,美得叫人伤感了。

妈妈又去砖厂上班了,家里收成不好,总不能坐吃山空,坐以待毙。天不让人活,人偏活,这就是几千年以来,人类得以生存下来的伟大毅力与坚贞不屈的精神。

也就是在这一年的冬季,妈妈买回了我们家的第一台电视机,黑白的,花了三百块钱。如果要说它的价值有多少,折合成妈妈的劳动力,妈妈要做工一个月才能挣回来。

当然我和弟弟也不会辜负妈妈的价值,我们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挖掘一切可以挖掘的时间,孜孜不倦地看电视。也就是在电视的影响下,我第一次感知到人与人之间还有更微妙的感情,那就是爱情。

那时候演着一个很出名的电视剧,叫《粉红女郎》,那里面有一个片段把我吸引了,电视剧里,男女主人公在跳舞,女人深情地望着男人的眼睛说:“你真的有艾滋病吗?”男人好久才说:“如果说我有,你还会爱我吗?”女人的眼睛红了,紧紧地搂着男人的腰,好半天,颤抖的嘴唇吻上了男人的唇。

我感动得稀里哗啦,我用我所有的感知力得到一个结论,这两个人是相爱的,他们拥有着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当时我不知道艾滋病是一种病,而是把艾滋病当成了一种爱情病,等到上了初中我才明白艾滋病与爱情无关。

开学后,我的爱情萌芽开始快速生长,一个五年级的学生,一个十三岁的娃娃,第一次见了女生会脸红了,而且不敢正视任何一个女孩子的眼睛,我怕我小小的爱情会被她们发现。但是爱情的能量在储存到一定极限时,需要发泄,需要倾诉,就像一个装满火药的炮筒子,在点燃的情况下,热量在有限的空间里急剧膨胀,要以爆炸为结束。

王丹就是在那个时候走进我的视线的,她已经是我最过目难忘的女孩了。但是我却不敢靠近她,不敢跟她说话。我只好转变爱情的方式,我把脉脉温情全都藏在我的眼睛里,在上课的时候,她的背影成了我唯一的黑板,我几乎一刻不离地望着她。

她那长长的麻花辫子,碎花小衣服,白嫩的手指,星星一样的眼睛,成了我的魂牵梦萦了。我几乎将我来到学校是干什么的居然忘了,从那之后,我背起书包,早早来到学校,就是为了看她。

我们的座位是有等级的,好学生一般都在前面坐着,学习差的,爱吵闹捣鬼的都排在后面,那时候谁学习好,谁学习差,一目了然。每次开家长会,家长们一来到孩子座位就知道自家孩子是什么货色了。我在最后一排坐着,但我已经表现出满不在乎的样子了。但是自从喜欢上王丹以来,我开始重视学习了。因为我考不上初中的流言蜚语,开始在庄子里和学校里成了碎话。

我开始默默地认真了起来。因为我听到了王丹要考进乡里教学质量比较好的学校里去,我为了能够跟她考进同一个学校,开始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了。我怕我考不上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六一临近,我们开始排练六一节目,从来胆小如鼠的我,居然和刘辉开始踊跃报名参加了相声表演。

王丹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这次大家大合唱时她又被我们班选成主唱,她那甜美的声音,高挑的身材,穿着白色的衬衫,蓝色的长裤,白球鞋,鲜艳的红领巾,这焕然一新的装束,衬托得她更加好看了。男生们都在讨论她将来会成为谁的媳妇,每次听到这些,我就脸红心跳,想象她成为我媳妇的样子。她那出众的外表,让我不但有了压力,更多了许多的嫉妒,特别是那些学习比我好,家境比我好的人,我见了就像见到了阶级敌人,想除之而后快。

爱情,这样简单的两个字第一次走进我的心田,多少让我有些不知所措。爱情是什么?我不懂。可是见不到想要见的人,心里就觉得满世界都是苍白的。

我之所以选择说相声也是为了引得王丹的注意。我总觉得我对她已经很熟悉很熟悉了,可是我觉得她根本就不认识我,不晓得这个世界里有个我。这种感觉叫我发狂,叫我心疼不已。

为了使表演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我和刘辉总会在放学的时候彩排,我们表演的节目是《爸爸好还是妈妈好》。刘辉扮演的是一个没有爸爸的单亲家庭,我扮演的是一个没有妈妈的单亲家庭,这样两个孩子在讨论是爸爸好还是妈妈好时,多少让人感到好笑,又让人有点难过。

就这样我们彼此走进角色,在黄昏安静的校园里,我们的观众很特别,有几只散步的公鸡,几只觅食的母鸡,还有几只树上叽叽喳喳吵闹不休的小鸟。

每次彩排完,我们都要好好笑笑,然后各自抒发一下心理感受,顺便也探讨一下即将到来的六一儿童节假期该怎么玩,去哪里玩。当然,我们更加感到恐慌的是,我们马上要毕业了。

毕业后,我们都将要去镇上读初中了,我们将要远离这所充满回忆和欢乐的校园了,那时候我们又要面对新的陌生的同学了。

私下我也在为我小小的爱情努力着,奋斗着。不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在这个地方留下我和她的名字,我希望世间的一切东西都可以替我作证,我是多么喜欢她呀!

我也在弟弟身上做文章,我想让他去叫王丹嫂子,可是弟弟虽然调皮,但是她对女生就像老鼠见了猫似的,见了女生就只知道撒丫子跑,看着他那没出息的样儿,我就恨铁不成钢。

但是弟弟爱贪小便宜,我对他说,如果你愿意在王丹面前叫一声嫂子,我就愿意给你连着两个礼拜放羊。弟弟听了这话,小脑袋歪了歪,眼睛眨巴了眨巴,然后看着我说,此话当真!

我狠命地点了点头,说骗人的是小狗。

弟弟在我的利诱下总算答应替我卖命了。我就找了一个阳光明媚的一天,我看准了王丹的地理位置,然后打声口哨,示意弟弟靠近,而我却紧张地期待地躲在玫瑰花丛后面,看王丹会是什么反应。

弟弟喊她嫂子,说明她就是我的老婆,这么简单的道理我能够想到,她不可能不会不懂。

弟弟有些支支吾吾,犹犹豫豫,我给他比划着,要他知道违背誓言的后果就是小狗,我学着小狗的样子,汪汪地刺激他,他实在受不了我的这种挑逗和侮辱,就大着胆子靠近了王丹。

王丹正抱着一本书在认真地看,背靠着笔直的白杨树,绿茸茸的小草在她脚边安静地呼吸着,柔和的风浮动在她的眼前,将她额前的几缕头发轻轻拨弄着。音乐一样的空气,甜美地飘荡在校园里。就在这样浪漫的时刻,弟弟凑上前,紧张而笨拙地对着王丹喊了一声嫂子。

王丹愕然,眼睛茫然地望着弟弟嗯了一声。

我慌张得将一株玫瑰花紧紧攥在手里,等我发现时,坚硬的刺已经刺破了我的手掌,鲜血已经殷红了大半个手掌。

我让弟弟喊了嫂子之后马上逃离,可是这次他像个顶天立地男子汉,他指着藏在玫瑰花丛背后的我,对着王丹解释说:“是我哥……是他让我喊你嫂子的。”

然后他跑掉。

我也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