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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炫冽传 > 第229章 城南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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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夫一起身,“呼啦啦”从外面闯进来七八个人。这群人都是砍柴打扮,身材魁梧,行事霸气。两人径直闯进柜台按住老板,剩下几人一顿呵斥,吓的几桌食客赶紧逃回客房。

“无礼!人族地界能讲理就讲理,不能讲理就拿银子办事。小爷过来和这位小哥闲聊几句,谁喊你等进来的!出去!”

樵夫面色一沉斥退下人,在翼儿对面落座后随手丢出一颗金锭,砸在柜台上咣当一响。刚才翼儿给小二银锭,他肯定看见了,如此阔绰分明是要压翼儿一头。

“呵呵,下人无礼,掌柜莫怪。这锭金子权做堂客酒钱吧。”

掌柜抓过金锭,紧紧抓在手里。别说食客酒钱,这锭金子就是买下店铺也足够了。眼见此人行事怪异,知道得罪不起,赶紧知趣地赔个尬笑退去后堂。

樵夫端起酒碗,对着翼儿一笑,说话完全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小哥,你无需多问。小爷我这趟大老远来,办完正事再来取你性命交差。”

此人刚才吟诗提到天河二字,怕又是无望河母派来的杀手。翼儿冷冷一笑,不动声色地回了一句。

“无妨无妨,阁下既有此意,等我忙完事情,你约个地方就是。”

“好!小哥痛快,烦恼酒中过,愁思心不留。来来来,你我痛饮几杯。”

言已至此,樵夫也不做作了。碰杯之时身上荡出氤氲水气,五彩灵光稍纵即逝。外面套着的农家短褂碎成布片,露出里面锦服。抬手扯去易容皮肤,原来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公子哥。

修行之人功力到达一定境界才可真气外溢,他年纪不大,竟能用真气碎去外衣,着实不容小看。

“秦小哥是翎公主眼里的人,也不隐瞒了。在下天绝宫掌殿使水鳞泗,刚才见你性格豪迈,酒量甚好,这才忍不住过来见面。还说去茗绣山庄办完事就去找你呢,不想来城里没几日就遇见了。哈哈,甚妙也!”

两人碰杯饮了一碗酒,青年公子神态桀骜,说话直接,一看也是贪酒之人。喝完一杯,给自己斟满又喝了一杯。

“这酒果然是灵界好酒,名叫女儿红。你我之间不必劝酒,想喝多少敞开喝就是了。”

翼儿听言笑笑,既然是天绝宫的人也不必多说了。他拎起酒坛给自己满上,试探地问道。

“哦!阁下也要去茗绣山庄?”

“正是,茗绣山庄风婆婆可不好伺候,拜帖递了,礼金也送了,这都等了三日了,一点消息也没有。”

“原来风婆婆这么难见啊!”

看见他惊讶的表情,水鳞泗点头赞同,接着道。

“那是啊!就说秦小哥怎么突然来到这里,敢情也是去拜会风婆婆。那赶紧了,明早先写好拜帖差人送过去,没有百金馈赠可叩不开山庄大门。小哥这趟来钱够不够使,如果不够,从我这里先拿。”

他倒是爽快,说完就要从怀里掏银子。翼儿见状赶紧出言打住他。

“多谢水兄美意,兄弟不差钱。还好今晚遇见兄台,要不明早可要白跑了。”

敢情茗绣山庄的架子这么大啊!?他端起酒碗举了三下算做感谢,水鳞泗见状陪了一碗。

两人都是好酒量,一坛女儿红根本架不住喝。天绝宫掌殿使第一次来灵界,对灵界山川景色赞不绝口。翼儿几次想问金翎子的情况,不知怎么就是说不出口。风兰城密室发生的一幕,每每在心中浮现,醉人清香早已要了他的命。

天色已晚,街道亮起了灯火。水鳞泗做派十足,自己在堂中痛饮,随行护卫一直在门口警戒。主人不唤,门槛都不敢迈进,足见天界等级秩序。

酒罢回房,水鳞泗言语称谢,直夸这坛女儿红不输天界佳酿。翼儿本来还有些疑惑,自己与他素未谋面,怎么一进店门就被认了出来。

言语客套,水鳞泗不忘夸他腰间玉箫,直说百闻不如一见,神雷雪玉名不虚传。以后得空一定要去草原也弄一块把玩。

原来是这管玉箫暴露了身份,贯日千秋剑蒙着黑布,这管玉箫却一直插在腰间。夜色渐起,箫头满月自出,照出堂内清辉,月盈大师的满月法术果然厉害!

交情归交情,使命归使命。再过几日就是月圆之夜,翼儿一时兴起,两人相约无论见不见到风婆婆,都在茗绣山庄旁的山岗,找一处地方决斗,水鳞泗听了一口答应。

这位天绝宫掌殿使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说话不掖不藏,比起做事含蓄的韩老夫子真是痛快多了。

翌日一早,早早写好拜帖,取出银票用红纸封好。他本想请掌柜派人走一趟。转念一想反正来都来了,茗绣山庄享誉灵界,不妨去看看。

去问方位,掌柜请他移步店外,指着城南云雾青山嘱咐一番。说这座山名叫茶花山,是朝廷御赐给风婆婆的地产,即便少极城龙山王爷也要礼让三分。进入山界,万不可造次,还得寻阶而上持礼求见。

贯日千秋剑和随身包裹交给柜上保管,将玉箫套上蒙布骑马前去。掌柜早早从后院牵来一匹骏马,鞍上挂着水囊食盒。这家店铺开了祖孙几代,做的就是拜山求见的生意。掌柜祖祖辈辈都是少极城人,大可放心。

这趟来落花洲,不仅要去东都还剑,更重要的是请风婆婆修补日月结气罩。这口袋子原本是龙相寺镇殿之宝,如何会落在冷芊雪手里?当日若不是遇见庸夫子,恐怕就危险了。

日月结气,化生万象,风水七宝排行第一。冷芊雪仗着这件宝物在凝沙洲四处挑起是非,就连金翎子都奈何不了。

幸亏这条口袋袋底出现破损,庸夫子才得以用清岚之气降服。这件事除了庸夫子和翼儿,再无旁人知晓。

百里繁华纷杂事,种田采菱桑麻家。出了南门放马奔驰,稻田莲塘,耕种人家。满眼农景心生感概,以前遇见的灭境高人,无不纠缠于种种烦心事,只有那位结庐隐居的老皇帝,才算活到了潇洒的境界。

茗绣山庄以茶绣名冠天下,茶花山除了茶花就是茶田。抵达山门抬头一望,云蒸霞蔚,半隐云间,果然不同凡响。单单一座石牌坊,五门六柱,庑殿挑顶,就足见皇家威仪。

牌坊前立着一块石碑,刻着“下马落轿”四字。山门外店铺生意热闹,拜山之人络绎不绝。伙计迎上前来,接过马缰,喊着代客饲马只要三十文钱。客栈掌柜提前给换了一贯铜板,正好派上用场。

跟着拜山人群跨过山门,竹林夹道直通山脚。心里琢磨牌坊御笔“锦绣山河”的书写章法,前面一阵骚动,人群停了下来。

“来客一律止步,有帖的上山,初访的拿钱送贴上来。”

好大的口气!石阶下一队素衣女子,青纱遮面拦住去路。当先一名少女手捧绣绷接住拜帖,红帖放行,递帖的先验银票,果然如水鳞泗昨晚所说。

看这架势今天是上不了山了,敢情大老远跑来,连山庄的影子都看不到。他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要不要绕过这里,御风从后山偷偷上去。转念一想来的人形形色色,都遵循山庄规矩,自己这个想法还是趁早算了吧。

眼见一众访客低头哈腰递过银票,素衣少女挨个查验。这哪是拜山,简直是做生意啊!茗绣山庄本是风雅之地,怎么搞得这么俗气?

正要送上帖子,他猛地想起一事,转身回到店铺,买了一张新帖,要来笔墨用诸大哥春秋笔法写上“清岚之气,梦魂花开”几个大字。

写完提笔看了半天,对笔画勾勒颇为满意。在金流城跟诸大哥练习书法,如今写起字来也算有模有样了。昨晚写的帖子文字啰嗦,反而落了俗套。求见世外高人不妨使些非常手段。

送完拜帖闲的无聊,跟着人群下山,身后几名道长脚步匆匆,从人群中硬挤出一条道路,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赶着去办。

拜山之人大多不带兵器,这几位道人道袍崭新,人人佩戴青光宝剑,领头道人发髻上束着一顶闪亮金冠,引人注意。

“郭兄,帖子送了,银子也给了,风婆婆一直不见咱们,这架子也太大了吧!”

“那可不,日月结气罩不是一般东西!再说了贯日千秋可比咱手上的剑强多了。”

“那咱几个去庄子中抢过来?”

“放肆,这里不是说话地方。”

金冠道人压低声音呵斥,几人说话声音不大,翼儿身怀心应之术,这几句话听在耳中心里咯噔一下,这几名道人分明是在说自己,难道走漏了风声?

他望着道人背影,把这几人仔细打量了一番。金冠道人迈足轻逸,跨步极大,脚底不沾灰尘,修行显然不低。

这些道士行事嚣张,说话毫不遮掩,哪里有方外之人的样子?倒让他想起了以前的一位老相识。

没见到茗绣山庄的真容,就已经有山雨欲来的味道了。这些人究竟是敌是友,先走着看吧。

回到铺子要了一壶花茶,山门外做生意的都是些茶农佃户,门脚三里都是御封之地,属茗绣山庄私产,寻常百姓哪里敢来这里。

花茶入口淡香,越品越有滋味,较之镜湖“独仙银毫”更显高洁孤傲。茶味游离舌尖,若有若无,让人欲罢不能。难怪每壶要卖五十文钱,茗绣山庄的物产果然别有风味。

初来乍到,正好去城中转转。少极城毗邻草原西界,开埠数千年,值得好好逛逛。他心念一动,卢员外商号遍布灵界四域,城里肯定有他家的商号。

喊来店家说好价钱,请伙计将马儿送回客栈。信步闲逛欣赏田间美景。时近盛夏,山里山外开满红艳茶花,花香随风飘来,令人心旷神怡。

官道人群熙攘,完全未受草原战火影响,客旅商贩忙忙碌碌,一派太平景象。他有些得意,心想新写的这张帖子,风婆婆见了不怕不见他。

至于几日后的约战,他毫不担心。从小到大,经历的战斗还少了吗?

天绝宫掌殿使行事光明磊落,不像樱落二士暗地偷袭。昨晚陪着自己喝了一坛女儿红,丢出金锭结了满堂食客的酒钱。作风气派颇有狼族武士的风格,先不管这场决斗谁输谁赢,就冲这点,也不枉相识一场。

仔细回想昨晚遭遇,他不禁责怪自己。若不是豪钱买酒,就不会过早暴露身份?人族地界藏龙卧虎,往后还需低调行事。其实这也不能怪他,少年气盛,初生牛犊,即便把灵界青年一代全部算到一起,谁能比他修行更为深厚?

一路闲逛,思绪不断,见到天绝宫来人自然会想起她。临近南门,见刚才几名道人坐在敞篷喝茶,宝剑放在桌上。摊主伺候低头哈腰,一看就是驱离了其他客人。

眼见这帮道人行事如此嚣张,他猛地想起这些人不论装束还是谈吐,像极了“云峰观”的窦三谨。云峰道观号称天下第一剑宗。盛名之下门下弟子行事有失检点,灵隐山抢夺神木树籽,飘叶城争抢火龙鳞粉,门下弟子就没消停过,少极城又遇见他们,真可谓阴魂不散。

他匆匆瞥了两眼,混在百姓中进城,这次没有亮出狼头金印,出门在外行事低调,这是他最近这两日才有的感悟。

有些时候,有些地方,真不能任性而为啊!

问过路人,卢家商号名气不小,就开在龙山王府所在的东街上,望着露出屋脊的旗杆,找到霸王鼎就到了东街。

炎黄九鼎,人族血脉。少极城与碧影洲草原接壤,与沐火村不到百里之距。城池建在两山之间,城防坚固,西面扼守千里地峡,东面则是万里平川。

龙山王爷据说是位魔人,是中阳皇帝早年收的义子。东都朝廷共有三位异姓王,他算是一位。这位王爷性情古怪,平时不爱抛头露面。这趟出门并无公干,还是不要惊动的好。

王府院墙高大,门口站着一排军士。广场旗杆下供着一座两人高的青铜大鼎,雕螭刻篆,古朴敦厚。城中百姓日夜膜拜,香火不绝。

在烈风大营学习时,他最爱听阿莉娅大妈讲解人族典故,见到这座大鼎,就知道是炎黄九鼎中的霸王鼎。

相传洪荒年代,人族部落出了一位力大如山的勇士,用开山大斧协助禹王疏通河道,平定洪水,立下千秋功劳,后世尊称为霸王。

历史上留下英名的人物,无不是造福百姓,护佑苍生。眼见周围百姓虔诚叩头,他心里震撼,在香案上拿起三枝檀香,给霸王英灵焚香叩礼。他自身原本就有一半人族血脉,见了这座大鼎,顿有通灵之感。

起身正要去找卢家商号,突然被人从后面推了一把。扭过头发呆了半天,才认出是她。

“哎呀,你怎么还和以前一样傻啊,认不出姐姐了吗?你怎么会来少极城?呵呵!”

说话的正是卢员外的小女儿卢梨花,当年和林爷爷造访梨岗月庄时,就受了她一顿鳖气,额头上挨了她好几个响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