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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为什么总有神明来烦我 > 第67章 杀手的自我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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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桑托斯·疾风,是一名杀手,外面的人都叫我“疾风的桑托斯”,我很喜欢这个有内涵的绰号,再次申明,我是一个杀手。

我的父亲是部族中的大祭司,可是我没有继承他的天赋,学不会魔法,于是我苦心钻研搏击之术,想要成为一名英勇的战士。

果然就像长老说的那样,天神为我关上了一扇门,他还会顺手封死我的窗,我在搏击上也没啥天赋。

不过还好,我通过不懈的努力成为了一名射手,早知道这样,我前几年就不浪费那些时间了。

后来我成为了一个杀手,我杀过很多人,最让我得意的一次就是我以现在高阶射手的实力成功暗杀了一名传奇境界的强者。

我还记得很清楚,他因为乱丢香蕉皮跟另一个传奇强者吵了起来,两人很快就动了手,我伺机而动,在最关键的时刻射出了那一箭,他为了躲避我的攻击,向后退了一步,然后踩到了自己丢的香蕉皮上,滑倒在了对方的武器上,被一剑穿喉而死。

哼,传奇强者,不过如此。

近两年来,我感受到了瓶颈,我知道我需要一个契机就能突破成为传奇中的一员,但是我试了许多办法都没能突破,于是我决定去杀死一个传奇强者,以此来突破自己,或许像我这样双手沾满了鲜血的凶徒只能用强者的鲜血来成就自己吧,这就是我的宿命。

于是我伪装了身份,来到了地球,四处打探消息,终于让我找到了这次旅行的目标——“流星”奥斯丁·听风。

作为一名杀手,就必须精通各种技能,其中伪装和潜伏是必不可少的一环,我桑托斯·疾风作为未来的杀手之王,自然会精通这两项杀手必备技能,经过细心的调查,我已经完全融入到了地球人之中,我来自人海又隐于人群,没人会注意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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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女孩指着站在马路中间的桑托斯说道:“妈妈,你看他好奇怪啊!”

母亲赶紧拉着女儿的手离开了,脚下的步伐坚定而迅捷:“别朝他看,当心这些外地来的土包子把你抓去诺德卖掉!”

小女孩被母亲的话语吓哭了。

桑托斯冷笑一声不为所动,一定是我无意中散发出来的杀气吓到敏感的小孩了,没办法,我此生注定要与杀戮为伍。

“滴滴滴——”

一辆汽车停在了桑托斯面前,司机探出头来大声叫骂:“你站在大马路上不动找死啊?想投胎去黄浦江边上买票排队去啊!”

桑托斯冷笑一声继续前行,很好,地球人已经主动开始跟我交流了,说明我已经完全融入进了他们之中,接下来只需要找寻机会给予奥斯丁致命一击即可。

看着离去的桑托斯,司机没好气的吐了口痰:“啐,诺德来的乡巴佬,这辈子都吃不上四个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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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桑托斯·疾风,是一名杀手,外面的人都叫我“疾风的桑托斯”,我很喜欢……抱歉,念错台词了。

咳咳,奥斯丁·听风,他已然被我摸透了行踪,他的一切都暴露在了我的眼底,我隐藏在他的眼皮底下,他却一无所知。

哼,精灵一族的天才吗?不过如此。

作为一个经验老道的杀手,我从来不会贸然出击,我会观察目标,宛若猎手观察猎物,摸透猎物的习性,在猎物最麻痹大意的时刻,夺走他的生命。

长老说过我是部族中最具有天赋的猎手,而奥斯丁·听风将是我迄今为止遇上过最好的猎物,他的鲜血将成为我的食粮,化作我的力量,成就我的不凡,助我登上传奇之位。

哼哼哼哼呵呵呵哈哈哈哈哈……咳咳……我是一个杀手,低调低调,桑托斯你有些得意忘形了,要戒骄戒躁!嗯,罚自己今天少吃三个豆沙包……唔……算了,少吃两个,额,一个吧!毕竟没吃饱会影响暗杀的效果,嗯,绝对不是因为地球人的豆沙包很好吃,我是“疾风的桑托斯”,从不追求物质欲望的无情杀手,嗯,没错,就是这么一回事。

哼,懒惰的精灵居然睡到现在才起床,枉我在这里提前潜伏了三个小时,等你被自己的鲜血呛死的时候,你会为今日的懒惰后悔的。

赶紧藏好,不能让他发现我,愚蠢的精灵一定想不到他已经陷入了我的掌控之中,你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奥斯丁·听风。

嗯?这是在干什么?呵呵,堕落的精灵,竟然像个卑微的小贩一样在街头贩卖东西,还跟边上的光头地球人吵起来了,真是传奇境界的耻辱,死在我手中,也算是为诺德的传奇界清理了一个垃圾。

嗯,或许我回去以后可以把外号改成“清道夫桑托斯”。

……

这就收摊了?哼,做事情三心二意的精灵,连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咦?为什么我会知道这么一句话呢?谁告诉我的?

算了不管了,跟踪要紧。他这是要去哪里?这个地方为什么有这么多伤员和病人?莫非是地球人的治愈圣所?

啧啧,可悲的精灵,竟然把大好的时光浪费在跟一个残废的聊天上,咦?这个浑身绷带的残废看着有点眼熟,嘶——莫非?难道?大概?也许?可能?嗯,想不起来,算了,一定是一个不值一提的垃圾。

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咦?我怎么又说了奇怪的话?

咦?我为什么要说又?

噢,他又要离开了,这次要去哪里?话说,地球人这种叫做公交车的交通工具难道就不能把门做的大一点吗?让我每次上车都很麻烦,罢了,为了跟踪猎物,些许不适又算得了什么。

想当初我为了猎杀目标,曾在冰天雪地中一动不动埋伏了整整三天三夜,不管是暴雪还是狂风都无法影响到我的潜伏,哪怕是野兽在我头上拉了坨屎,我也不为所动,这就是职业杀手的专业。

最后目标在自己家中吃核桃噎死了,算他走运,否则我的利箭会让他看到自己心头血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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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你妹!允你二大爷啊!你没完没了是吧?你到底想干嘛?跟了我一整天了,说吧我欠你多少钱,奥斯丁大爷现在有钱了,给你结个账,别来烦我了!”

桑托斯大惊失色,什么!他居然发现我了!我完美的伪装,精湛的跟踪,竟然没能瞒过他的双眼!呵呵,不愧是“流星”奥斯丁·听风,够资格当我的宿敌。

奥斯丁再也忍不住了,抬手把“允”字后面的︻?═══>扯了下来,两手一折,摔在了地上。

“你能伪装个锤锤哟!你一个半人马伪装个毛啊!还有求你不要每次都把自己的心理活动说出来行不行!”

桑托斯不为所动冷笑一声,扭头就跑。

“奥斯丁·听风,这一局算你赢了,好好留着你的性命,等我来取吧!啊哈哈哈哈哈……哎哎哎!”

砰!

“啊——”

“喂,妖妖灵吗?我撞到了个人?还是马?总之我撞到了个什么怪东西,他突然窜出来很吓人,你们赶紧来人……”

滴嘟滴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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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桑托斯·疾风,是一名杀手,外面的人都叫我“疾风的桑托斯”,我很喜欢这个有内涵的绰号,再次申明,我是一个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