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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武猛地被妹妹一提问,脸刷的一下就红了。

他揣着明白装糊涂,“什么怎么回事?”

宋清歌两个食指对了对,笑得贱兮兮的。

“哎呀,我都看出来了,你们两个有猫腻啊,是不是互相喜欢啊?”

“咳咳,那个,我服了,这都被你看出来了,没错,我喜欢裴月。”

宋清武干脆直接承认了,男子汉敢作敢当,喜欢就是喜欢,没什么不敢承认的。

他说完有些不好意思的看了看妹妹一眼。

好在宋清歌并没有笑话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反而是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看来自己在妹妹心中形象还是很高大的。

他说完又叮嘱道。

“不过你不要出去乱说,我跟她啥也没有,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免得污了她的名声。”

他觉得自己现在职位不高,着实有些配不上出身将门的裴月。

宋清歌笑着看着她大哥,看来大哥是真心喜欢裴月了,五大三粗的人还知道顾及到裴月的名声。

“大哥,你不要妄自菲薄,你现在年纪轻轻就已经是校尉了,后面的日子还长,我相信你会越来越好。”

裴将军和裴夫人两口子对家世门第并不看重,对女儿夫婿的人品为人放在第一。

宋清武是裴将军的下属,这几年的相处下来,裴将军对他已经非常了解,亦觉得他是有潜力的。

裴月个性直爽,敢爱敢恨。

裴月来跟他们两口子羞怯的说起她的意中人时,他们听后诧异了一下,接受的也很快,两口子一琢磨,爽快的答应了。

年底的时候,大哥宋清武和裴月成婚。

妹妹宋清月如今算账越来越熟练了,协助宋清歌把京城店铺经营的有声有色。

如今鼓巷那一条街上开了好多宋记的店子,毕竟是在鼓巷赚的第一桶金,所以宋清歌一家对这边格外情有独钟。

开的吃食店子五花八门,宋记煎饼果子店,螺蛳粉店,臭豆腐店,肠粉店,夜宵烧烤店,肉夹馍店,关东煮,麻辣烫,钵钵鸡,烤冷面......

每一个店子开业都受到了大家的热捧,毕竟大家见都没见过。

而且宋记店子这香味让人闻了就走不动道了,一吃更加离不开。

宋记在这边开的这些小吃店子造福了鼓巷一众吃货,连带着鼓巷的房价也涨了不少。

宋清歌一家在京城站稳了脚跟,靠勤劳和巧思致富,宋记美食风靡了全朝。

宋父和宋母年纪也大了,店里请了专人打理生意。

宋清歌鼓励他们多出去游玩,忙忙碌碌大半辈子,总该停下脚步歇一歇,享受一下生活。

她有自己喜欢的事业,闲暇时跟江云卿一起游山玩水,两个人的感情也渐入佳境,两人订了亲。

订完亲这日,宋清月抱着姐姐的手臂撒着娇,“阿姐,我真舍不得你,一想到你年后就要嫁人了,我心里就难过。”

大哥自从和裴月以后成婚以后,住在自己的府邸,虽然平日里头可以见到,但是到底是见的少了。

如今自己最亲密的阿姐要嫁人了,肯定更加见的少了,她心里一想起就伤心。

宋清歌摸摸妹妹的脸,宠溺的笑笑。

“傻丫头,我又不是嫁的很远,见不到面了,反正江家就这么一点距离,坐个马车半刻钟就到了。

你放心,云卿说了,我嫁人了还是想见面就可以见面,很自由,不会像有些人家那样的。”

宋清歌知道妹妹在顾虑什么。

女子嫁人,生儿育女,孝顺公婆,这一生就这样被困于宅院,她自己也不喜欢这样。

所以她早就跟江云卿开诚布公了,所幸他很支持她,主动跟家里人说了,以后嫁入他家不需要晨昏定省,出入自由。

宋清歌当时听了这话,像是吃了一颗定心丸。

只听得妹妹苦恼的说道。

“现在每天在各个店子周旋,你看我吃的都变胖了。”

宋清歌回过神来,笑着点了一下妹妹的额头,“谁叫你贪吃啊。”

她上下打量了妹妹一眼,摸着下巴认真的说道。

“再说了,你这哪里叫胖了?我看你身材很匀称,刚刚好,最近是不是又长高了一些?”

宋清月今年十二岁了,正是窜个头的时候。

他们这个年纪,就像竹子一样疯狂拔节往上长,现在妹妹长得比弟弟还高了。

宋清月感觉受到了姐姐的重视,高兴起来。

“这你都看出来了?我在你用刀刻的身高刻度线那里量了量,是长高了好些呢!”

宋清歌捏捏妹妹还带着婴儿肥的脸,“那不就是了,你啊,现在是长个子的时候,自然吃的多。

阿姐像你这个年纪,每天食欲特别好,那时候没东西吃,饿的还在地里挖红薯吃呢。”

......

宋清歌如今贵为尚书府家的嫡孙女,又被皇上亲封为永宁县主,再也没人说她配不上江云卿的话了。

甚至不少人还说她是低嫁了。

年后,江宋两家互换了庚帖,结成连理。

三书六礼,凤冠霞帔。

十里红妆,明媒正娶。

过完年后,永宁县主即将大婚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京城。

这一日,数十里红妆用马匹拉着,马脖子上别着大红花,格外喜庆,锣鼓升天。

路上铺着红布,装着红妆的马车从街头到街尾,一眼望不到头。

京城万人空巷,路两旁人山人海,都是探头看热闹的老百姓。

大家夹道欢呼,都想看看名动京城的江公子和人人都爱的永宁县主的婚礼。

江云卿和宋清歌穿着“红男绿女”制式的民间婚服拜堂成亲。

宋清歌穿着一身流光溢彩的嫁衣,青色底的霞帔上祥云和凤凰纹一路蜿蜒,垂挂在身前,底部下垂着一颗金玉坠子,端坐在喜床上。

往后一看,喜床上散满了寓意着“早生贵子”的各类瓜枣。

她头上带着的团冠贴着不少翠蓝羽毛,镶嵌着各色耀眼的珠宝,好看是好看,就是坠的头有些沉。

宋清歌觉得肚子有些饥渴,丫鬟伺候她吃了些东西。

吃完东西后,宋清歌坐在床上继续等待。

夜色朦胧,江家府邸内灯火通明,摆满了筵席,宾客满座热闹非凡,谈笑生不断。

不知过了多久,只听见推门的声音,江云卿走了进来。

原来是江云卿在前院逐桌敬完酒后,怕她久等,先来了院里。

江云卿将盖头红喜帕一挑,露出宋清歌绝美的秀容,艳比花娇,红唇娇艳欲滴,一颦一笑动人心魂,双眼楚楚含笑看着他。

“娘子,余生请多指教。”

江云卿笑着看她,心里一片柔软,过了这么久,他终于如愿以偿的娶到了他心心念念的人。

从此以后,他也有了软肋。

宋清歌抬眼看着江云卿,心里满是欢喜,嘴角上扬,两眼弯弯。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本书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