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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娇公主一听,脸上顿时泛起了一层红晕。

倒是性情暴烈的陈海怒声道:“什么叫会情人啊,她现在已经是我娘子了,我们早就是合法夫妻了。

“啊,那在下可要恭喜二位,贺喜二位啦,既然你们已经成婚,那总该请我们这些老朋友进寨喝杯喜酒吧?”

“请你喝喜酒?也不去照照镜子,瞧你这号人配吗?快把我寨中姐妹放下!”千娇公主厉声道。

王司徒笑道:“千娇公主,看你生气发怒的样子倒比开心时更好看了,好,我王司徒冲你这副花容月貌也得给公主你这份面子,人你拿去。”

说完,他大手一扔,马鞍上的红衣女子像风筝一般飞起来,直朝千娇公主的撞去。

千娇公主将红衣女子接在手中。

但千娇公主的身子却突然一颤。

因为她发现自己接住的已经是一具死尸。

原来红衣女子经不住王司徒对她的侮辱,在王司徒将他按在马上时,她已经咬舌自尽了!

陈海自然也看见女子的满口鲜血和怒睁的双眼,加上王司徒刚才对千娇公主的轻浮言语,顿时怒从心起。

陈海暴喝一声:“好你这娘养的王司徒,如果今天不取你狗命,誓不为人!”

说完,飓风般直向王司徒冲去。

看着陈海冲来,王司徒还没怎样,他胯下的那匹瘦马却怪叫一声,四肢一软噗嗵倒地。

原来这马被陈海那双怒瞪起的双眼给吓死了。

恰巧翻在了陈海的身前,这倒让陈海惊喜异常,这不是送到脚上的烂肉,如果不踹上一脚怎么能甘心?

想到这儿,陈海大脚一抬,照着王司徒的脸便踩了下去。

这要是让他踩着,王司徒的那张脸立刻就得变成一张十二寸标准大相片,又扁又平!

王司徒根本来不及去躲闪。

陈海的大脚疾速踩下,王司徒都已感到了那冰凉的鞋底触及到他面颊的滋味。

就在这时,一条灰影如同鬼魅一般悄无声息地飞到了陈海的身后。

陈海只觉后背一麻,他的整个人已被撞飞了出去。

撞他的自然是陈九幽。

扶起王司徒的当然也是陈九幽。

被扶起的王司徒脸上已经被印上了这么一行大字:塞北永昌皮鞋制造

这些王司徒一概不知,他只知道要向陈九幽道声谢谢”。

“谢了。”

“别客气,那陈海你就交给我,你不是喜欢女人吗,这儿的女人都由你来对付了!”

“好嘞,没问题!”

话音刚落,王司徒已经纵身向千娇公主扑去。

他这一扑,不是没问题,而是问题大了!

在离千娇公主还有半丈远的距离时,一枚银光闪亮的梅花透骨针从自千娇公主的指间发出,直向王司徒的咽喉射去。

王司徒微微一笑,下蹲后一个狮子甩头,那枚晶亮的梅花透骨针,被王司徒的上下门牙牢牢衔住。

可是他还没得意完呢,又有三枚梅花透骨针分上、中、下三路向他疾速射来。

王司徒大袖一挥,潇洒稳健地将三枚银针收入袖中。

王司徒吐出口中那枚,傲声道:“千娇公主,你们,天地梅花门的梅花透骨针也不过如此嘛!”

才刚刚讲完,在左右两侧包围他的数十名红衣女子突然伸手一扬,无数的银针如雨点一般向他射去。

王司徒大叫一声:“不好!”就想向空中逃窜。

可是在他跳起之前,早有数名红衣女子飞上空中,铺天盖地的银针由上而下散落,早将他的逃路封死。

王司徒不愧是王司徒,他的头脑反应迅速异常。

王司徒一见前后左右上都被封死,他立刻便想到了下,只有向下才是他唯一的逃生之路!

他毫不怠慢,身形突然在半空来了一个大翻身,脚朝上头朝下,身子疾速旋转,想用人地逃遁神功朝地下钻去。

他的人像一根飞旋的钻头一般奋力向下,再向下。

可是他倒霉就倒霉在这地上了,因为边上的地都是由泥土堆成的,就唯独他钻得那片地下面是一块巨大的花岗岩。

王司徒把头皮都钻破了也没钻下半分。

这样一来,他耽误的时间就太多太多了,当他停止钻动时,他的身上已被数以百计的梅花透骨针给钉得跟一只大刺猬一样!

王司徒倒下了!不动了!

原本扑向陈海的陈九幽突然看见王司徒倒下,他赶忙转身冲上想救王司徒。

可是招呼他的也是那片满天针影。

眼看陈九幽也将步王司徒的后尘了,可就在这时,数百跳上高空的红衣女子都惨呼一声,从自空中坠下。

接着,一团绿云飘然落下,落在了陈九幽与王司徒的身边。

绿云落地,化作了一位身披薄纱的绿裙少女。

她刚现身,也不见出手,数百枚原本射向陈九幽的梅花透骨针已经掉转了去向。

顷刻间天地梅花门的寨门前,便是一片骇人地惨叫。

不过一会儿,就恢复了沉寂。

除了陈九幽与神秘的绿衣女子站着外,其他的人,包括千娇公主与陈海在内,都倒在了冰凉的土地上。

陈九幽好似刚从一场恶梦中醒来一般,正想向绿裙少女感谢时,绿裙少女突然伸手拧住了他的腰带,连同王司徒在内,一起被她像提小鸡一样提了起来。

之后,陈九幽只觉得自己的耳边响起了一阵“呼呼”的风声,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与此同时,李昊这边。

那柄能预卜吉凶的八卦阴阳白龙剑悬在李昊的腰上。

不过,以李昊现在的实力,这柄宝剑的用途已经不是十分重要,甚至连拔出它的机会都不会很多了。

李昊几乎已不需要再拔出它。

离开金银岛后,李昊就疾速朝上官世家赶去。

……

突然下起的顷盆大雨将集镇上的人们赶得四散逃奔,东躲西藏。

原本人头闪动的喧闹街市一下变得冷冷清清。

一个黑衣人在雨中走着。不紧不慢地走。

好像此刻并没有在下雨,好像他的周身一点也没有湿。

他的背上背着一柄剑。

黑色的剑!

终于,他停了下来,在一间挺大的酒店门前停了下来。

也许他的肚子饿了,所以他走进了酒店。

柜台后的酒店老板一见有客人上门,笑脸相迎。

“客官,请问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本店中可有上好的女儿红\\u0027和爱咳死欧!”

“无名山怎么走?”黑衣人既没点菜,也没要酒,只是冷冷地道了这么一句。

出于职业习惯,店掌柜也没急着回答他,而是笑着道:“客官你先坐下来喝杯酒,回头我再慢慢告诉你!”

他的话音刚落,一只冰冷的大手呼的一下将他的衣领抓住。

店掌柜还没明白过来这是怎么回事呢,他的人已从柜台里面站到了柜台外面。

“无名山怎么走?快说!”

“出……出了这店门,沿街一直向西,出了城,再……再向南走两百多里地就……就……就就就到了。”

店掌柜吓得连说话都不利索了。

“谢了!”冷冷地一句,店掌柜便又站在了柜台后面。

黑衣人离开了酒店,这时从酒店内一角缓缓站起了一个青人来……

无名山是从金银岛前往上官世家的必经之路。

当年悲壮、惨烈的无名山正邪大会战,称霸天下的邪教的彻底覆灭,就和此山息息相关!

李昊要去岳阳,就必须经过此山,况且,李昊本就想去看看自己昔日的两位小伙伴,雪儿与燕儿。

李昊一路上心中在想:“也不知雪儿燕儿他俩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

冯人抢是个强盗。

天生的强盗。

据说他自打娘胎里刚一出世,就把替他接生的老婆子给抢了。

倒霉婆子直到死都还没弄明白,戴在自己手上几十年的金戒指,如何会在冯人抢他老娘的指间烁烁放光的。

由于这位冯人抢冯大爷往日见人就抢,所以人们又称他为逢人抢!

今天天气不错。

是个抢钱的好日子。

准确地说,是个能够抢到钱的好日子。

因为有钱的人,通常都要在这样的天气里出来散步。

逢人抢是个强盗,着名的强盗,自然也是个很有钱的人。

所以他也要出去散散步。

当他将一条黑色布巾缠在额头上,他的老婆死要钱就从里屋走了出来。

“相公,今天你又要去抢了?”

“当然!”

“不知今天又是哪个倒霉蛋要破财了?”

“出了这门,让我撞上的第一个人。”

“但愿这人不是个乞丐,哎,相公,如果个乞丐你还抢吗?”

“抢,这年头有的乞丐比老子还有钱!”

说完,逢人抢抓起了他那把有名的风铃刀。

这把刀的主人本来不是逢人抢,而是他师傅的。

据说当年逢人抢在出师之日,硬是从师傅的怀中抢来据为己有。

逢人抢向屋门走去。

伸手开门。

一切都是那般的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