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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人在诸天,金牌代练 > 第二百二十四章 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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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章 离城

想去看看这座江湖?

程境凌这个理由,半真半假。

对于闯荡江湖,他确实憧憬好奇。

但他之所以一定要离开拒马城,却并不仅仅是想闯荡江湖而已。更多的原因,还是想去仞山州百仞城,寻找他父母留下的藏宝图。

他想要看看,这个当初被他父亲一直带在身上,历经万难都没有丢弃的藏宝图中,埋藏着的,到底是什么了不得的宝藏!

直觉告诉他,里面肯定有丰厚的收获!

李兰香望向态度坚定执着的程境凌,对于他的借口并没有怀疑,反而目光中还满是感慨和理解。

因为在六十多年前,她跟李镜光还年少时,也是如此迫切的想要离开济癫身边,去江湖上闯一闯、看一看!

那时候,她们才刚刚炼血境,修为实力还远不如程境凌高呢!

恍惚间,李兰香在程境凌身上,似乎看到了自己以前的影子。

“好吧!徒儿如果你想看看这座江湖,那便出去走上一遭,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出乎程境凌意料的,李兰香竟然没有继续再劝,而是口风迅速一转,干脆利落地答应了下来。

在程境凌惊讶的目光中,李兰香笑了笑继续道:“徒儿你刚才说的对,为师也理解你的心情。你是个聪明孩子,知道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再加上实力不弱,又轻功高绝,遇事就算打不过也能跑,完全有行走江湖的能力。只要你记住一点,千万别去天京城,为师便没什么可担忧的了。”

“是,师父,徒儿记住了!”程境凌抱拳拱手,喜形于色地答应道。

“呵呵,只是徒儿要做好准备,这江湖,恐怕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啊。”李兰香最后又若有深意地补了一句道。

……

押送马文义父子去天京城的人选,变成了王蛇。这是王蛇磨了他哥王龙好几天,才让王龙松口,勉强同意的。

之前王蛇找上过程境凌,希望他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等到了北斗城后,让暗子劫走马连喜。

现在押送之人换成了他自己,一切便简单了不少,也不用求人帮忙了。

程境凌头天晚上请王蛇去唤春苑,畅饮爽玩了一番,算是践行酒,第二天一早又送王蛇出城。

王蛇手下带着聂事远和三名新补上的铁衣缉差,赶着两辆车,一辆囚车、一辆马车。马车是王家的,由聂事远驾驶着,供几人路上休息用。囚车上则是关押着衣衫褴褛神情萎靡的马文义父子二人。

马文义和马连喜的手脚皆是戴着镣铐,肩上还夹着枷项,负担不小。

马文义倚靠在角落处闭目养神,面无表情,看起来状态还强点。

马连喜则是一脸的绝望,身体因为不舒服而扭动着,又经常牵动身上的伤势,发出痛苦的呻吟声。

其实,看在马文义曾经是一州节度使的面子,再加上有王蛇的暗中照顾,马连喜经受的刑罚已经很少很轻了。

但即便如此,马连喜都差点没挺过去,觉得生不如死了。

自从那次在唤春苑见过面后,程境凌曾暗中打听过有关马连喜的事,听闻他为人十分变态,酷爱折磨人,死残在他手下的人不计其数。也不知道他在受刑的时候,有没有跟他曾经折磨过的人共情,心中会不会有那么一丝悔意。

由南城门出去,顺着官道一直往前走,足足送出了二十里地,程境凌才与王蛇告辞。

看着王蛇一行人走远后,程境凌转身回城,也开始准备自己离开的事宜了。

首先,自然是与李镜光、古今来、白芊芊等亲近之人告辞;其次去了一趟缉武卫,办理请假停职;最后还上阙和酒楼看了看,跟罗兴义知会了一声,让他遇到麻烦就去找古今来帮忙。

在王蛇走的第二天,将一切事情都办理妥当了的程境凌,便也在李兰香等人的送别下,离开了拒马城。

程境凌穿着一身墨色劲装,腰间别着亭山刀,后背斜负着一杆长枪,身下骑着夜煞。

夜煞的左右两边挂着一张大弓和一筒箭矢,后面还有一个包袱,包袱里面东西不多,只装了两身换洗的衣服和一些干粮。

程境凌带着的枪和弓,分别是李兰香和李镜光赠送给他的临别礼物。

枪名骄龙,乃是一杆龙头大枪,重一百八十八斤,下品百炼级别,可谓是枪中珍品了。即便以李兰香如今一州节度使的地位,也费了不少的力气,才寻到这么一杆宝枪。

俗话说,月棍年刀一辈子枪。

因为枪法比较难学,且枪法武技也大多都在军中,多是战场厮杀之法,还需要配合战马使用,所以江湖上用枪的武者很少,就连会枪法的都不多。

能用枪者,不是军方的人,便是高门大户出来的,有名师、有资源、有时间,才能把枪法练好。

如果说枪是上等兵器,在江湖上少见,那弓就是极为稀有了。

天元帝国兵甲皆不禁,唯一禁的,就是弓弩。

寻常江湖人即便出身再高贵阔绰,都绝不敢在明面上使用弓弩。

能用弓弩者,只有军方。

而且,在军中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有资格用弓弩的。普通士卒只有在战斗或训练时,才能持弓。想要将弓弩带在身上,至少也要是个偏将。

所以,李镜光赠弓给程境凌的同时,还给了他一张北戎军游骑将军的腰牌,方便他在外面行走。

弓名惊仙,弓弦由三根蚩蒙兽的大筋鞣制而成,乃百石巨弓,威力惊人!即便以程境凌此时的修为,运转兽神变,再催动金刚不坏之身,也不能将此弓拉满!

此弓乃是李镜光的珍藏,据他介绍,若将惊仙弓拉成满月,射出特制的箭矢,威力甚至不下于攻城弩,而且速度还要比攻城弩快许多!即便是武仙法相被射中,都必然破碎无疑!

可惜的是,即便以李镜光的修为和巨力,也只能将惊仙弓拉开八成左右。若是勉强拉满,弓身便会不稳,大失准头。

百石巨弓,完全拉开需要一万两千斤的力量!而想要不失准头,如常使用,则至少需要两万斤的力量!两万斤臂力,程境凌估计自己五阶都达不到,只能等六阶以后,再修炼些增长气力的武学,才能试试了!

惊仙弓的价值,还远在骄龙枪之上,甚至超过一些上品百锻兵器,几近于名器了!

这是李镜光知道程境凌修行速度快,才特意赠送他的,足够他用好久了。

骑着夜煞慢悠悠地在官道上走,程境凌取下惊仙弓试着挽了一下,用尽全身力气,却只勉强拉开了四成。

来来回回反复地拉着,就当是练臂力了!

爱不释手地抚摸着坚韧的弓弦,程境凌莫名想到了自己前世,小时候身体长得快,老妈给他买衣服鞋时,总是会特意买大一码,以防穿上几个月就小了短了。

这不是跟师伯送自己惊仙弓一样?只是有点太超前了,就像刚上小学,就把以后结婚用的西服都做好了一样…

程境凌走出二十来里地,来到了一座镇子上。

大雁镇,拒马城周边的小镇,因为距离拒马城只剩二十里地了,所以来往行商在镇上歇脚的很少。

此时天色甚至还不过晌午,程境凌却在镇上找了家客栈住下了。

将夜煞牵到后院交给小二看护照顾,程境凌吃了口饭,又去街上随便找了家成衣铺,买了件衣服换上后,便离开了大雁镇。

去哪?

只见程境凌开始往回走,于下午时,竟然又悄悄回到了拒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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