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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梦回大唐626 > 第枯九章 长安纨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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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壮汉不是别人,正是老程家的嫡长子程处默,这货完全延续了其父程咬金的风采,大字不识几个,却生的一身横肉,脾气暴躁,动不动就要与人干仗,不管自己是不是对手,勇猛之气不输任何人,三板斧虽不可劈尽天下,但也是威名赫赫。

程处默见长孙冲笑着走过来拱手打招呼劝慰自己莫要动手,而程处默此时也因一时上头的火气平息了许多,正不知所措的时候,他看似莽撞,但理智起来又比猴都精明,他深知在这里的人大多不是白丁或穷酸秀才,要么是官宦子弟,要么是世家大族子弟,他倒也不是怕,只是有些麻烦。

如果在此闹事打了人,肯定要招来巡街的金吾卫官兵,自己仗着小国公的身份倒也谁都不怕,可是不怕归不怕,你打了人,惹了事,总是要有个说法的,而一旦惊动了官方,那么自家老子也是一定会知道的,这是他最怕的地方,不管你有理没理,只要让老程那老杀才知道了,肯定回去少不了一顿鞭子。

可拳头都已经攥紧竖在对方眼前了,如果就这么收回去,又面子实在挂不住,程处默一等王公大臣家的公子在长安城那可是纨绔中的纨绔,此时如果就这么毫无说法的收回已经举起的拳头,那岂不是日后招人耻笑。

此刻长孙冲出现的太过及时了,程处默正需要一个恰当的理由或者台阶,就坡下驴平息此事才是最和谐的办法,听到长孙冲过来这样劝慰,程处默瞅了一眼抓在手里的人,然后轻轻一推松开了手狠狠道:“今天算你命大,看在驸马爷的面子上,杂家今天就先放你一马!”那人看遇上这等身强体壮又霸道蛮横的纨绔,自知没什么道理好讲,也不再继续。

长孙冲本是和程处默年纪相仿,大家都是官二代,家庭背景相近,所以小时候也算好友,只是在贞观七年的时候,李老二把自家女儿长乐公主李丽质嫁给了其表兄长孙冲,很显然,说小了这叫亲上加亲,说大了其实就是政治联姻。

自长孙冲与长乐公主成婚之后,便很少与程处默等纨绔再厮混了,毕竟家里有个公主身份的老婆管着,所以特别注重个人日常操守,李老二一生特别能造人,前后生了三十五个子女,其中儿子十四个,女儿则有二十一个,但嫡出的只有七个,即三男四女,而长乐公主正是长孙文德皇后所生,自然是备受李老二喜爱。

了解历史的人都知道唐代的公主那是出了名专业的给驸马头上种草原专业户,但那都是自武则天以后的事,武则天之前的公主或者所有大唐女人还是都很规矩的,正是武则天的横空出世,改变了女人只能当男人附庸品的地位,表现最突出的便是女人只要有钱有势,也可以像男人一样养几个男人,历史称作男宠或面首。

武则天之后有其女太平公主,有其孙女安乐公主,还有其玄孙女玉真公主,哪个不是比普通老爷们还野,玩的正规点多换几个驸马,玩的不正规点把驸马当空气,该咋种草原就咋种草原,该咋狂浪就咋狂浪,堂而皇之,毫无羞耻,才不会去管所谓的贞节名声。

大唐奔放,但武则天之后,女性的奔放应该是最大尺度的,这种开放来自于解放思想的禁锢。

被程处默推开的人,整理了下衣襟也没有多说什么,方才听这杀才跟当朝驸马都很熟悉的样子,便知道这家伙也非等闲之辈,便没想着再做计较,即便是想做计较,那也是日后的事,眼下自己肯定是占不到便宜的,两人体量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就是这个时候用来自我安慰的最佳用语,当然,‘好汉不吃眼前亏’也是聪明人都懂得简单道理。

“啊哈哈…哈哈……驸马爷,有日没见了,可还安好啊?”程处默走过来拱手给长孙冲行礼问好。看似热情洋溢,但心眼里态度其实并不是那么诚恳,带着一些挖苦之意。

长孙冲自是了解程处默的,也听出来这厮是在挖苦自己,但此处人太多,也不便挑明了与这厮掰扯,便笑着回礼道:“安好,安好,有程兄挂念,自是安好啊!”

“驸马爷果然乃风流雅士,这种场合总少不了您的身影啊!呵呵……想必长安城无人不知驸马爷的这种逛青楼的嗜好吧!”程处默继续挖苦讽刺长孙冲。

“哪里!哪里!小弟也是知道天下英才每年此时群聚于此,所以特意前来学习学习,也好结交一些当今天下有识之士!总不能老窝在长安城里与一帮纨绔子弟厮混!您说是吧?”长孙冲话里话外也回怼这程处默,所谓长安城里的纨绔,那么舍其程处默,谁人敢当。

程处默见嘴上功夫自己是占不了什么便宜的,有些闷闷生气,但总不能也揪住这家伙准备揍一顿吧,私下里倒是可以考虑,但这众目睽睽之下,暴揍当朝驸马爷,皇帝的女婿,宰相的儿子,这是不要命了么,别说揍了,就是在这里吵几句嘴,明日也能成为长安城街头巷尾的头版头条,什么“牡丹阁二男争一女唇枪舌剑!”什么“当朝驸马血战长安纨绔第一人!”八卦新闻这种东西,什么时代都有,总有一些无聊的人喜欢搞这些无聊的事,然后还惹得一群无聊的吃瓜群众围上来,一本正经,若有其事的侃侃而谈。

长孙冲见程处默不再说话,一脸压不住的怒火中烧,知道自己把这哥们气的不轻,于是又悄悄凑上前去,装作若无其事的背搭着手欣赏这墙上的诗作,看到一副像杂草堆里捡出来字迹,想到应该是程处默所作,便又凑近细细看来。

这副假惺惺的举动当然不是抱着什么欣赏的态度去的,只是知道刚才占了程处默口头上的便宜,见这货有些真生气了,便想找个借口让其消消气,而这里正好有一副程处默的诗作,那么自己可不得抓住机会,好一番夸赞,看似无意,实则有心为之。

但让长孙冲没有料到的是,盯着这副乱如破网的字,却一不小心便入了神,倒也不是字迹的原因,而是这诗句,完全已经牢牢吸引住了他,使他忘记了字迹的丑陋,也忘记了自己欣赏这幅字的初心,愣愣的,静静的,像是被勾住了五魂三魄一般,不可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