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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往常,星期二是一个令人感到困倦的日子。不过对于伯妮丝而言,似乎是充满着期待的一天。当她从睡梦中醒来的时候,天空还没有亮,她再也无法掩饰内心的期待与不安,因为还有六个小时,她便能亲眼看到自己梦寐以求的好好先生了。

她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为汤姆夫人留下了一封书信,便匆匆地拦下了一辆轿车,前往了科茨沃尔德火车站。

“运气极佳!”伯妮丝开心的自言自语道。因为她选到了一个靠近车窗边的位置,坐在那里眺望窗外,太阳冉冉升起,枫树和红色、黄色的山花连成一片,空气清新干净,生活充满了希望。伯妮丝知道,一定有好事正等着她。车轮与铁轨发出的摩擦声,似乎不断地唱着:“你要见到好好先生了。”

伯妮丝有一种安全感,她对叔叔的办事能力很有信心。同时她也知道,有另一个男人——比好好先生更亲爱的——也等着要见她。

时光流逝之快,伯妮丝甚至都没有想到,五个小时的车程,如同五分钟那样的短暂。而此时,她来到了伦敦摄政街,也就是与好好先生约定见面的地方。

伯妮丝缓步在摄政街上,此时刚好到了傍晚,夕阳将这里染的一片金黄,远处大本钟的鸣响,预示着天色渐晚,几只时不时掠过头顶的夜莺,也朝着钟声的方向缓缓飞去。

终于,伯妮丝找到了与好好先生见面的地方。她犹豫再三,还是决定敲响这一扇大门。很快,好好先生的秘书打开了房门,她请伯妮丝去书房。伯妮丝激动得双脚都不听使唤了,是真的。

在书房门口,秘书蒂芙尼回头低声说:“小姐,他病得很厉害。医生今天才勉强同意他下床。请不要停留太长时间,以免他过于激动。”

“好的,谢谢您。”伯妮丝紧张的和蒂芙尼道了谢,随后,蒂芙尼示意她去书房稍作休息。

伯妮丝紧张到无法乖乖地坐在沙发上,她只是站在一个台灯旁,环顾着书架上陈列的每一本书籍。令她感到意外的是,好好先生的阅读品味似乎与自己极其相似。在书架上,摆放着一本《小妇人》,以及《约翰·克里斯朵夫》,还有各种各样关于海明威的作品。看到这里,伯妮丝似乎没有如此紧张了,她心里踌躇着:“至少这次,我有很多话题可以与好好先生聊一聊了。”

过了一会儿,蒂芙尼回来了。伯妮丝听到,她打开了大门,和好好先生说:“艾米丽小姐来了。”然后蒂芙尼走进去,门在身后关上了。

从明亮的走廊进入暗淡的书房,一时间伯妮丝什么也看不见。只看到了一个又细又长的人影,逐渐地逼近自己。伯妮丝仍然记得这个人影,从她得知自己将要前往牛津大学的那一晚,在伦敦孤儿博物馆,她便见到过。她十分确认这就是好好先生,她紧张的看着眼前的男人朝着自己愈来愈近…

“先生…”伯妮丝用一种自己都听不到的声音,缓缓说道。

渐渐地,一个身着笔挺黑西装的男人,站在了伯妮丝的面前。缓缓地,那个男人摘掉了礼帽,温柔地注视着面前的伯妮丝……

“是你?”伯妮丝不敢相信的看着眼前的这个男人。

“就是我啊。”爱德华笑着说道。

伯妮丝愣住了,随后她缓缓地询问道:

“你也是琼斯先生的秘书吗?”

爱德华笑了起来,随后他伸出了手,缓缓说道:“亲爱的小伯妮丝,你猜不出我就是好好先生吗?”

这个想法一瞬间出现在伯妮丝的脑海。她责怪着自己的愚蠢,有100件小事都给自己透露了消息,她居然一次都没有怀疑。

“关于那件事,我并不想逼迫你答应我的请求。不过有一件事,我不得不告诉你,明天我就要前往美国,进行医学的研修了。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所以…你是否刚好有时间,陪我去走一走,买一些东西呢?”爱德华问道。

“我可能无法和您一起去了…”伯妮丝缓缓说道。

爱德华笑了笑,随后说道:

“好的,那再见了,伯妮丝。”

说罢,爱德华走出了这里。

“傍晚时,我总是要散步的。不知道为什么要放弃这个习惯,只是因为常碰巧遇到你吗?”两三次路遇自己的好好先生后,伯妮丝自言自语道。尽管之前在牛津大学读书的时光里面,从校园到寝室有两条道可走,可是不管她走哪条,肯定会遇上他,无论来去都是这样。他总是走得很快,而且似乎不到走到相当近,就看不见她,仿佛他的近视眼使他到那一刻才认出走近的女士。然后,要是伯妮丝去科茨沃尔德,他总是会巧妙的回到那里。要是她面朝家的方向,他便只是散步过来看看小河的,正打算回去呢,他担心他的频繁来访会使他们厌烦。

伯妮丝停留了一会,她思忖着,自己的好好先生是经常陪伴在自己身边的爱德华先生。对此,她为什么要表现的如此冷淡?她这次来,便是为了和爱德华先生诉说自己对他的爱意。伯妮丝对自己刚刚的行为表示愤怒,她再也顾不得太多了,她坐车,示意司机跟随着爱德华的车辆,一路来到了皮卡迪利广场,这里一点都没有变,还是四年前的样子。

“你要买什么吗?”司机问道。

“只是看一看这里。”伯妮丝拉开下巴上的帽结,害羞到不让司机看自己的正脸。

伯妮丝走下了车,偷偷跟随着爱德华的脚步……

爱德华在挑选衣服时,伯妮丝却发现自己不觉走到了那些令自己感到陌生的地方。伦敦总是会让她感到陌生,她一件差事也没干,沿路闲逛,好像在等着什么人。她带着非常不适合女性的兴趣浏览着这个橱窗里的机器仪表,那个橱窗里的羊毛样品。她打翻了货桶,几乎被下卸的货包压倒。忙碌着的男人们没礼貌地乱推她,他们的神情好像是在奇怪“她究竟为什么到了这里”。她脸上感到了一滴雨点,这把她的思绪从受挫的希望拉回到毁了的丝带。雨点继续下落,她作为女人又作为情人的细心柔肠让她感觉到了雨点。虽然挽救破碎的心为时已晚,但也许还能挽救她的帽子。现在她记起了那把小雨伞。仓促上路时她忘了带上它。可是后悔无益。没什么好做的,要么去借一把伞,要么任由雨淋。她抬头看了看阴霾的天气,低头看看已经弄上点点黑斑的红色帽结,又朝前看看泥泞的街道,然后踌躇地回头久久看着一家肮脏的货栈,货栈门上写着“霍夫曼斯瓦兹联营公司”。伯妮丝带着苛刻的自责神情自言自语道——

“我活该如此!我有什么理由要穿戴上我最好的衣帽,跑到这里来卖俏,希望见到好好先生?伯妮丝!我为你感到羞耻!不,不能去那里借伞,也不能向他的朋友打听他在哪里。就在雨中跋涉,办你的事吧。假如你因淋雨患重伤风而死,并且淋毁了帽子,也一点儿不冤枉。就这么办吧!”

这样想着,她猛地冲往街对面,差点被一辆驶过来的马车轧死。她一下撞进一个威严的老先生怀里,老先生有些生气,说道:“对不起,小姐。”伯妮丝有点胆怯了,她站直身,用手帕盖住那注定要遭殃的丝带,把诱惑置于脑后,慌不择路地走着。她脚踝越来越湿,头顶上行人的雨伞撞来撞去。一把有些旧的蓝伞在她没有保护的帽子上定住不动了,一下子吸引了她的注意力。她抬起头来,看到爱德华正朝下看着她。

“我想知道那个意志坚强的女士是谁,她那么勇敢地在这许多马车前奔走,这么快地在烂泥路上穿行。你到这里来做什么,我的伯妮丝?”爱德华关切的问道。

“我在买东西。”伯妮丝羞怯的说道。

爱德华先生笑了。他的眼光从街道一边的泡菜坊扫到另一边的皮革批发商行。但是他只礼貌地说道:“你没有伞,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帮你拿东西吗?”

“谢谢你!”伯妮丝说道。

伯妮丝的面颊像她的丝带一般红了,她不知道他是怎么想她的,可是她不在乎。一会儿她便发现自己和她的好好先生在手挽手走。她感到太阳似乎破云而出,光芒耀眼,世界又恢复了正常。这个正在涉水走着的伯妮丝幸福透顶。

“我还以为你已经走了呢。”伯妮丝急急地说道,她知道他正看着她。她的帽子够大,能藏住她的脸。她担心她的脸泄露出高兴的神情,使他认为她缺乏少女气。

“我确实想要离开这里,告别对于我来说,总是一件很难的事情。”爱德华说道。

“你要离开多久?”伯妮丝问道。

“五年吧。”爱德华不舍的说道。

爱德华先生能读几种语言,可是还不曾学过读懂女人。他自以为相当了解伯妮丝,所以,那天伯妮丝的声音、脸色和态度相互矛盾,使他大为惊讶,她接二连三地频频显出矛盾,半个小时内心境变换了五六次。遇到他时她看上去惊喜,虽然不由得让人怀疑她是为那个采买的目的而来。当他把胳膊伸给她时,她挽上胳膊的表情充满喜悦。可是当他问及她是否想他时,她的回答是那样正式,让人扫兴,以致绝望笼罩了他。获悉他的好运,她几乎拍起手来,那完全是为孩子们高兴吗?然后,听说了他的目的地,她又说:“那么远啊!”她绝望的语调将他举到了希望的顶峰。可是,转眼间她又使他掉落下来。她像完全沉浸在差事中那样说——

“我采购东西的地方到了。你进来吗?要不了多长时间。”

伯妮丝很为她的采购能力自豪。她特别想麻利、敏捷地完成差事,给爱德华先生留下深刻印象。可是,由于她心绪不宁,结果事事别扭。她打翻了针盒,忘了要买的亚麻布是“斜纹的”,还找错了零钱。她在印花布柜台要买淡紫色丝带,自己弄得糊里糊涂。爱德华先生站在一旁,看着她红着脸,犯着错。看着看着,他自己的困惑似乎减轻了,因为他开始看出,在有的场合,女人们像梦一样,要反过来解读。

他们出来时,他将包裹夹在胳膊下,脸色开朗起来。他踩着水坑走着,好像这一切总的说来他很欣赏。

“我们要不要为孤儿博物馆的孩子‘采购’点什么?要是我今晚去你们那个快乐之家,作最后一次拜访,来一个告别宴会,你说好吗?”他停在一个摆满水果和鲜花的橱窗前问道。

“我们买什么呢?”伯妮丝问。她忽视了他问话的前一部分,走进店里装作愉快的样子闻着水果和鲜花的混合香味。

“他们吃不吃橘子和无花果?”爱德华先生带着父亲般的神气问。

“有多少吃多少。”

“你喜欢吃坚果吗?”

“像松鼠一样喜欢。”

“杏仁面包怎么样?”

伯妮丝觉得这有些奢侈,皱起了眉头。她问他为什么不买一草篓枣子、一罐葡萄干、一袋扁桃,然后就此打住。于是,爱德华先生没收了她的钱包,拿出了他自己的。他买了几磅葡萄、一盆粉红色雏菊,还有一瓶漂亮的蜂蜜,说它漂亮是从盛它的小颈大瓶来看的。就这样采购完毕。他的口袋被些小球形物品撑得变了形。他把花交给伯妮丝拿着,自己撑开那把雨伞,两个人继续行路。

“伯妮丝小姐,我有件大事要求你。”他们在湿地里走了半个街区后,爱德华开了口。

“说吧,先生。”伯妮丝的心跳得那么响,她担心他会听见。

“虽然在下雨,我还是得斗胆相求,因为我只剩下这么短时间了。”

“是的,好好先生。”伯妮丝突然捏了下花盆,差点将花盆弄碎。

“你愿意和我一起纽约生活吗,伯妮丝?”爱德华看向了伯妮丝,温柔的询问道。

伯妮丝没有敢直视爱德华的眼睛,虽然她扭转了头,爱德华先生还是看到了她面颊上的泪滴。这情景显然大大感动了他。他突然俯下身来,意味深长地问道:“我最亲爱的,你为什么哭了?”

伯妮丝若不是初涉爱河,会说她不是在哭,而是鼻子有点不适,淌清鼻涕,或者扯个别的适时的女人家小谎。可是她没那样说,而是遏制不住地抽泣着,有损尊严地回答:“因为你要走了。”

“是的…”爱德华先生悲伤的说道。

“我愿意和你一起去纽约生活…”伯妮丝说。他非常满足了。她双手抱住了他的胳膊,脸上的表情清楚地显示出,即使没有了那把旧伞的遮蔽,能和他并肩穿越人生,也是她无上的幸福。

这种求婚方式当然困难,因为,即便爱德华先生愿意下跪,地上的烂泥也使他不能这么做。用比喻的说法,他也不能伸手给伯妮丝向她求婚,因为他双手都拿着东西。更不用说在光天化日之下忘情地表达爱慕之心,尽管他差一点就这样做了。所以,唯一能表达他狂喜心情的方式便是看着她,那是种容光焕发的表情。实际上,他胡子上闪着的亮晶晶的泪光里似乎有着小彩虹。假若他不是那样深爱着伯妮丝,我想,当时他不可能那样的。她看上去绝非窈窕淑女,她的裙子处于悲惨的境地,胶靴上泥巴一直溅到脚脖子,帽子也一塌糊涂。幸好,在爱德华先生眼中,她是世上活着的女人中最美丽的。而她也发现他比以前更“像维纳斯”了,虽然他的帽边差不多卷曲了,小溪从那上面流向他的双肩(因为他把伞全给伯妮丝遮雨了),而且他手套的每一个指头都需要缝补。

路人也许会以为他们俩是一对没有恶意的神经病,因为,他们完全忘了叫车,忘了渐浓的暮色与雾,从容不迫地信步走着。他们根本不在乎别人怎样看他们,他们沉浸在幸福的时光里,这种时光极少来临,一生只有这一次。这个神奇的时刻给老人青春,给丑人美貌,给穷人财富,让人类预先尝到天堂的滋味。爱德华看上去像是征服了一个王国。他幸福之至,尘世赐予他的没有比这更多的了。伯妮丝在他身边沉重地跋涉着,她感到好像她的位置一直就该在这里,纳闷她以前怎么会选择别的命运。当然,是她先开口说话——我是说,这可以理解,因为,她先激动地说:“哦,好的!”随后又动情地说话,这不太一致,也不值得报道。

伯妮丝从来、从来就学不会规矩。他们来到了伦敦孤儿博物馆的门前台阶上,他说出那些话,伯妮丝只是将双手放进他的手里,温柔地低语道:“现在不空了。”然后,她俯身在雨伞下亲吻了她的好好先生。这真算是出格了。可是,即使那群栖息在树篱上的拖尾巴麻雀是人类,她也会那样做,因为她真的忘乎所以了。除了她自己的幸福,她完全顾不了其他的事了。这是他们俩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尽管这一刻是以非常简单的形式出现的。暗夜、风暴、孤独已经过去,迎候他们的是家庭的光明、温暖与宁静。伯妮丝高兴地说着“欢迎你回家”,将她的心上人领进了孤儿博物馆,关上了门。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