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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茗轩就在几个人喝茶闲聊当中悄悄的发生了改变,以至于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五湖四海争相到访的地方,也成为权贵富商们最爱来的地方,平民老百姓津津乐道挤破了脑袋也要进来消费一回的地方。

因为只要你来了,哪怕是喝一杯凉白开,那么你的档次就提升了,你就是权贵了,你就是富商了。只要你看了里面的一场话剧,或者歌剧,你就一定忍不住还想看第二场,第三场……欲罢不能。

当然这是后话,暂时按下不表。

此时一个暂停营业,就宣布了品茗轩一个新的里程碑的开始。

这几天林冉很忙,非常的忙,忙的跟一个陀螺似的,脚不沾地,经常忘记了时间。天没亮就离了府,天黑了还没有回来。

林父柳君兰几次到拥翠居去堵步林冉的人,都没有逮到。

柳君兰今日跟往常一样,往拥翠居去准备碰碰运气,看林冉回来了没有。

他有些想她了。

这以前经常围着自己身边转悠,成天想着法子哄自己开心,让自己给她银子花的女儿,突然一夜之间长大了,开窍了,不跟自己亲近了,也学会了做生意挣钱,不需要他了。

本以为自己可以放心了,轻松了,舒心了,可是自己怎么不仅没有感觉到高兴,反而这心里还有一些空落落的呢?

今天拥翠居跟昨日一样安静,连平日里林冉看账本的办公区也没有一个人影,只有挪动过的账册可以证明这些东西曾经被它们的主人翻阅过。

柳君兰叹了一口气,带着侍从友贵刚准备离开,不巧和匆匆赶回来拥翠居的刘翠碰了个正着。

“唉,刘翠!”

“呃,见过主夫!”刘翠一个急刹车,在撞上柳君兰之前,堪堪停住了脚,连忙后退两步,躬身行礼。

“刘翠,你们主仆三人最近在忙些什么?怎么几天都不见冉儿的影子了?”

“主夫……”

“还有冉儿这几日吃得怎样?睡得可好?做生意累不累?有没有瘦了……”

“………”得了,刘翠干脆眼观鼻鼻观心,耐心等待主夫大人把牢骚一回发了个完。

从来不知道精明能干的柳主夫还有这样如此啰嗦婆妈的一面。这一口气问这么多的问题,自己要先回答哪一个比较好?

“……刘翠,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你倒是回个话呀,冉儿她这几日到底过得怎样?”

“……回主夫,大小姐这几日吃得好,睡得好,吃嘛嘛香,身体棒棒,就是有点忙而已!”

“………再忙也得注意点身体呀。替我跟冉儿带句话,让她今晚回来陪我用晚膳!”知道她们忙,柳君兰直接开口要求让林冉回来陪她他,省得自己一次一次跑到拥翠居去堵人,又一次一次的失望而归。

这刘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这么的口花花了,以前也不是这个样子的呀?

“你这个时候不在大小姐身边伺候,可是有什么事?”

“回主夫,大小姐命属下回来拿点东西,马上就得走!”

“行吧,那你快去,别让冉儿等急了!”

“是,主夫!”一得令,刘翠撒开腿就跑开了,生怕柳主夫又把自己喊回来问东问西的,问个没完。

品茗轩内

“这边,对对对,小心点,别磕着了………”

“唉,小心……师傅麻烦再过来一点,对!就是这样………”

林冉一边指挥着工人按照自己的要求来做事,一边等待着刘翠将东西拿来。

“大小姐,来了来了,图纸拿来了……”老远的就听到刘翠的咋呼声。

“怎么现在才过来?是不是路上有什么事耽搁了?”

林冉一边接过图纸,一边关心的问道。

“没什么事,就是在拥翠居门口遇到主夫了,他让你今晚回去陪他用晚膳!”

“哦……啊?今晚?今晚我跟云琛约好了要商量用哪些人来表演节目的?”

“今晚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不远处的墨云琛看见刘翠拿来了图纸,正准备过来一起看看的,不巧刚好听到了林冉说今晚有事。

“其实没有什么大事,就是我父亲要我今晚陪他用晚膳……”

“这几天你确实没来得及歇一下,不妨今天早点收工,也好回去好好陪陪柳主夫!”

“我……”

“我没事,改天再商量也是一样的。难得双亲都健在,你是幸福的!也是幸运的!”

林冉这才想起来墨云琛的父母都在一场海难中遇难了。

林冉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可是她发现自己无从说起,只能又闭上了嘴巴,点了点头。

“那就辛苦你了,我今天会早一点走,改天咱们再商量人选的问题!”

墨云琛摆了摆手,表示自己不在意。

这几天,墨云琛也是经常的跑到品茗轩来跟着林冉一起重新改造,装修品茗轩,新奇的建造风格让他感觉到耳目一新。

林冉对工作的一丝不苟,对工人的和蔼可亲,也让墨云琛对她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就是明瑶,都对林冉这个空降的老板刮目相看,最近更是跑前跑后,殷勤得紧,对林冉的恭敬不比对墨云琛少。

王兰,刘翠就更不用说了,林冉的铁杆粉丝。唯一一个不和谐的声音,就是米砾了。

谁都没有想到,米砾比他的主子还爱财,几乎都掉到钱眼儿里去了。

看见一张桌子破了,他心里心疼得直滴血,看见一把椅子散架了,他不吃不喝的也要把它修理好。

可一旦重新装修,就会有许多的东西用不着,这下可急坏了米砾。

也不知道这家伙从哪里搞的渠道,他将林冉摒弃不用的东西全都要了过去,重新收拾了一下,然后转手卖给了京城附近的农户。

这家伙跟着他公子几年倒长了会做生意的本事,居然不声不响就开辟了古代版的二手市场,还挺有脑子的。

林冉索性将不用的东西全丢给了他,让他自己收去。

没想到这家伙还挺抠门,明明需要三个人搬的东西,他却只聘请两个人,另外一个人,宁愿自己顶上,来来回回累得像条狗一样,也不愿意多花几两银子多雇佣一个人帮忙,看得林冉直摇头!

这家伙若是他的眼光像他公子一样放得长远,就他那机灵的脑子,估计也会成为一方富豪。

可惜了,眼界还是太低!

当林冉将这话给墨云琛说的时候,墨云琛好笑的摇了摇头。

“他只是小时候穷怕了,若非穷的连一个馒头的钱都没有,差点饿死在街头,也不会被我的母亲捡了回来!”

“我在刚刚接手家业的时候,在一次巡视过程中钱袋被偷了,又赶上淋了雨,染了风寒,若非靠他出去帮人做点短工,一点一滴的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点银钱,帮我请了大夫,恐怕就没有了今天的我!”

“用米砾的话说,手中有了银子,心里才踏实!他这些年攒的银子足够买下十个品茗轩的,可是他依然改不了挣钱攒钱的毛病。”

“只要他高兴,就随他去吧!”

“他……他攒了那么多的钱?”林冉乍舌。

十个品茗轩?

这是什么概念?这是妥妥的包租婆,不对,是包租公啊!

放在现代,就是坐在家里数钱的那种。

况且,品茗轩还是在寸土寸金的皇城中心地段,这里铺面的价格绝对是处于顶尖的。

这样的地方可以买十座品茗轩,米砾才是妥妥的隐形富豪啊!

对林冉的惊奇,墨云琛表示不解。

十座品茗轩很多吗?

你林冉将来继承了丞相府,名下的铺子比这多得多,用得着羡慕别人?

墨云琛当然不明白一个现代人对房子的执着,自己拥有多处房产是一件多么令人羡慕的事情!

这种感觉,没有人能懂,聪明如墨云琛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