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88小说网!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在校园修仙的日常 > 第196章 不一样的宁宝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第一个站在后面的人出现了。

宁宝今天大发善心,没让人站到走廊去吹风,在后面储物柜旁边那里站着。

游戏继续。

这次粉笔头从邓放那边开始传,一路火花带闪电到了孙青阳手里。

孙青阳看都没看,反手就丢给了左边的田夜,田夜又顺手抛给了前桌的李艳红。

李艳红左右一看,前后左右全是自己的好姐妹,这要是传出去,那就是“出卖”朋友。

她眼珠一转,直接把粉笔丢给了前面的马晓华。

马晓华看着手里的粉笔,简直像看到了救命稻草。

最近韩娇她们几个又胖了,把他挤在墙角,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与其被挤死,不如当个后面吹吹风也是好的,最起码风是干净的。

他心一横,直接把粉笔死死握在手里。

“停!”

宁宝转过身,看到了马晓华已经站了起来了。

“哟,马晓华同学,觉悟很高嘛。”

马晓华一脸悲壮地站了起来,视死如归。

“来,既然这么积极,那就背第二段吧。”

“老师,我这段不会背,我直接到后面站着去吧.”

宁宝当然知道马晓华为什么不愿意背诵。

“行吧,你去后面站着吧。”

一节课的时间在惊心动魄中转瞬即逝。

教室后面的储物柜旁,已经整整齐齐地站着四五个“倒霉蛋”了。

林志成显然不在其列。

刚才有那么一次,粉笔差点就落在了他手里,好在他反应神速,手腕一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扔到给了前面的黄婉竹。

黄婉竹毫无防备地接住粉笔,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听见宁宝喊了停。

她僵硬地转过头,气冲冲地瞪了林志成一眼,那眼神仿佛要吃人。

林志成却心虚地摸了摸鼻子,把头扭向一边。

......

下课后,宁宝踩着那双精致的小皮鞋,“哒哒哒”地走出了教室,只留下一阵淡淡的香水味和满屋子还在瑟瑟发抖的学生。

前排的唐兰和姚冬冬这才敢直起身子,目光还在看宁宝离去的背影,说道:

“温老师这身穿搭真的绝了,显得腿又长又直,好好看呀。”

“嗯,好看是好看,”姚冬冬想到宁宝的穿着,“就是不冷吗?这都什么时间了,还在穿丝袜,我看着都觉冷。”

......

韩娇三人组正准备出去呢,听到了唐兰对温宁穿搭的赞美。

“你们也觉得温老师穿得好看?”

唐兰和姚冬冬被这突如其来的搭话弄得一愣。

平日里唐兰和姚东东和韩娇这三人从未有过交集。

想着大家也没什么矛盾,唐兰点了点头:“嗯,温老师今天的打扮确实好看,很有气质。”

“是吗?”韩娇地笑了笑,没再多说什么,带着李艳红、刘燕到了走廊上。

韩娇看向李艳红,问道:“红红,你说我的身材要是配上温老师今天那身打扮,怎么样?”

她一边说,一边还得意地挺了挺胸口,满是自信的说道:“会不会把年级里那些帅哥都迷倒?”

李艳红脑海里刚浮现出韩娇穿上那身装扮的样子,还没来得及开口,旁边的刘燕明显反应更快。

她直接挽住韩娇的胳膊,说道:“那当然了!娇娇,你这身材可是咱们班公认的S型,穿什么都好看!”

刘燕越说越起劲,仿佛已经看到了那幅画面:“等你穿上那身,绝对比温老师还要漂亮一百倍!到时候年级里那些帅哥还不得被你迷得神魂颠倒,争先恐后地加你联系方式?”

韩娇听得心花怒放。

正准备上厕所的林志成几个人听到刘燕的话,差一点没有吐出来,一头肥猪穿上丝袜包臀裙,不怕撑烂吗?

......

另外一边的宁宝,没有直接回到办公室,而是回到了她的教师宿舍里。

她平常都是住在教师宿舍里面。

刚进门,宁宝就踢掉了脚上那双虽然好看但容易臭脚的小皮鞋。

穿着丝袜的玉足踩在地板上。

早上起来的时候,宁宝正想着穿什么衣服呢,看到了衣柜上面的一件米白色的风衣。

这件风衣她买了好久了,一直都没有找到机会穿,今天早上正好看到了,就想着穿着试试看。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换个风格,那就贯彻到底,既然穿上了好久没有穿的丝袜包臀裙,配上小皮鞋。

宁宝对着镜子转了一圈,风衣下摆扫过小腿,丝袜的薄透感让腿部线条更显修长,包臀裙勾勒出腰臀的弧度,竟让她恍惚间有了重回二十岁的错觉。

“嗯,不错。”

欣赏够了,她随手将穿过几节课的丝袜褪下,像丢垃圾一样随意扔在旁边。

宁宝哼着小曲,从抽屉里翻出一包薯片,窝进沙发里。

接着拿出手机,打开qq。

刚登录上去,消息提示音就“滴滴滴”地响个不停。

然后宁宝窝在沙发里面,一边吃着薯片,一边津津有味地看着群里的八卦。

这就是她每天的乐趣之一。

虽然身为老师,但她也喜欢窥探一下学生们的“地下生活”,看看都在背地里都在搞什么名堂。

接着继续划水,一条消息忽然跳入眼帘。

【我感觉你打不过我】:听说了吗?高一七班的马俊下周就要回来上课了。

马俊?

宁宝嘴里嚼着薯片的动作一顿,这个名字似乎在哪里听过。

哪里呢?

宁宝继续划着聊天记录,脑海中回忆着有关马俊的记忆。

忽然,想起来了!

不就是那个被陈初揍了的倒霉蛋吗?

那天她正好在外面吃饭,碰巧撞见陈初,刚想打个招呼,结果就看陈初被两个混混带去了一个巷子里。

她当时好奇心作祟,想跟上去看看,结果就看到了让她终身难忘的一幕,巷子里七八个混混,整整齐齐地排在地上趴着,马俊像条死狗一样趴在那里。

而始作俑者陈初,正一脸淡定地站在旁边。

当时她的手机都按在报警的界面上了,谁知道看到了那一幕。

最后,她反而被陈初那个小混蛋敲诈了一顿饭。

想到这儿,宁宝忍不住磨了磨后槽牙。

哼,小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