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开埠百多年来,出过不少轰动一时的奇案,但若论手段之凶残、情节之变态、对社会震撼之深远,1982年的雨夜屠夫案绝对排得上头一把交椅。作案人叫林过云,当年二十七岁,瘦高个儿,戴副眼镜,单看外表斯斯文文的,谁也想不到他心里头住着个魔鬼。他那时候是个夜班出租车司机,专跑凌晨时段的活儿,尖沙咀、油麻地那一带的夜场门口,常有他停着的红色车身。他利用职业的方便,在半夜里边残杀了四个女人,并且把她们肢解碎尸,割下性器官制成标本收藏。由于他每次犯案都几乎选择下雨的晚上,媒体给他起了个绰号叫雨夜屠夫。这个名字一传开,全港上下人心惶惶,尤其是晚上出门的女人,个个都提心吊胆。
1982年2月11日,那天的沙田跟往常没什么两样,城门河静静地流着,两岸的居民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可谁也没想到,这条河马上就要轰动了整个香港。
沙田游泳池对开的一个地盘上,一名男工正在干活,忽然发现河边有个什么东西泡在水里,走近一瞧,差点没把魂吓飞,那是一颗女性的人头。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封锁现场,法医、鉴证科的人来了不少,沿着河岸细细搜索,很快又在不远处找到了一双女子的手臂。从腐烂程度来看,死者大约死去一个星期,尸体是被电锯切开的,切成了一段段之后才丢进河里。
城门河是流向吐露港的,警方推测凶徒原本是想让残骸随水漂流入海,从此消失得无影无踪。但人算不如天算,其中一颗头颅被冲上了岸,让这桩案子曝了光。
现场找不到任何能证明死者身份的个人物品,头颅在水里泡了多日,面目已经模糊得认不出来。唯一的线索,是那只手臂上一个非常特别的纹身,中央一把匕首贯穿红心,右下角有一只展开翅膀飞翔的燕子,红心四周有彩带围绕。
这个纹身成了破案的关键。那个年代女性纹身本来就少见,警方拿着纹身的图样四处走访,很快就找到了给死者纹身的店铺,从而锁定了死者的身份。死者叫陈凤兰,二十一岁,在尖沙咀大华夜总会做妈妈生。她十二岁就没了娘,父亲是退役军官,抗战时期当过营长。陈凤兰结了婚,跟丈夫生了两个女儿,为人孝顺,每个月都按时给父亲家用。她虽然身在风月场,但背景并不复杂,跟黑帮和毒贩都没有来往。
陈凤兰最后一次露面,是2月3日凌晨四点多。那天夜里她在舞厅打烊之后,跟几个同事去吃了宵夜,之后打算到同事的朋友家借宿一晚。同事去咖啡店借电话联系朋友,回来就不见了陈凤兰的踪影。一个大活人就这么凭空消失了,谁也没想到再发现她时,已经是身首异处的碎尸。
警方传召了数百人问话,查了又查,可线索断得像一团乱麻。有探员直觉认为,凶手很可能是个出租车司机。但这个方向太大太泛,尖沙咀一带的夜班司机多如牛毛,从哪里查起?案子就这么搁了下来,一搁就是好几个月。
在说后面的案子之前,得先讲讲林过云这个人。
林过云1955年5月22日出生在香港,原名林国裕。他父亲林渭乐前后娶过三个太太,一共生了十个子女,林过云是长子,由正室张剑萍所生。1957年到1962年,林父在文莱的石油公司做机械工程顾问,林过云跟着母亲和妹妹到文莱生活了几年,跟父亲的妾侍和同父异母的弟妹一起住在公司宿舍里。他在文莱读了幼稚园和小学,父亲对他的管教比对其他孩子都要严厉。
1962年底,一家人回到香港,搬进了观塘的自置居所。林过云在一所政府小学读书,成绩不错,通常都在全班前十名以内。十一岁小学毕业后升了初中,到1968年,父亲转职到中华电力公司,要求林过云白天在深水埗利玛窦中学读书,晚上去理工学院读夜校。两边一压,他的数学成绩就追不上了。1970年,父亲又开了间摩托车店,让林过云每天放学后去看铺子。从那时候起,他的成绩一路下滑,跟父亲的关系也越来越差,三天两头挨打挨骂,被赶出家门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读中四。
中学毕业之后,林过云在父亲开的摩托车店里干活,后来又在一个亲戚那里做冷气学徒。1973年初,他跟父亲大吵一架,被彻底赶出了家门。那一年的某一天,他在红磡鹤园街一个公厕附近,用刀胁迫一名女子进了公厕,用手抚摸对方。结果当然是被捕了。医生诊断他精神方面有问题,不适宜受审或判监,他被判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在里边待了一百零二天之后获准出院,改名为林友强。
1978年,他考到了出租车牌照,正式当上了出租车司机,又改回了林过云这个名字。大约在1980年,他转做夜班司机。他跟弟弟同住一间房,睡双层床的下铺,弟弟睡上铺,兄弟俩有协议,各人的东西分开来放,互不干涉。他跑夜班,跟家人的作息完全错开,家里人每隔十四五天才有机会跟他说上一句话。
1981年,林过云突然对摄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加入了摄影会,开始钻研摄影技术。谁也没想到,这项本来挺正常的爱好,后来会跟他犯下的那些骇人罪行搅在一起。
第一具碎尸被发现之后,案子悬在那里好几个月,警方毫无头绪。可林过云并没有收手的意思。第一次杀人的那种刺激,像毒瘾一样缠住了他。
1982年5月29日凌晨五点多,天还没大亮,外面下着瓢泼大雨。三十一岁的陈云洁在佐敦吴淞街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陈云洁跟陈凤兰不一样,她不是风月场的人,在一间会所做收银员,老老实实上班的普通人。
车开到漆咸道附近的时候,林过云把车停在一处僻静的路边。他转过身来,手里已经攥着一副手铐。陈云洁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双手已经被铐住了。然后他拿出电线,从后面勒住了她的脖子。陈云洁挣扎了几下,很快就没有了动静。
林过云把她拖回家,藏好了尸体。第二天家里人都上班去了,他把陈云洁的衣服扒光,用照相机和摄像机拍照录像,从各个角度拍了个遍。然后他拿出外科手术刀开始肢解,将死者的胸部及隐私完整地割了下来,放进装了防腐药水的容器里。剩下的部分用报纸包好,装进麻包袋。到了夜里,他把碎尸运到铜锣湾大坑道的山坡草丛里,趁着四下无人丢了进去。
两次作案的过程他都拍了下来,给录像带起了个名字叫严肃的秘密。他把那些录影带和照片小心翼翼地收好,像收藏什么宝贝似的。
时间到了1982年6月17日凌晨四点,又是一个雨夜。二十九岁的梁秀云在弥敦道上了林过云的车。梁秀云在尖沙咀一家夜总会做清洁工。那天她下班之后准备回大角嘴的家,雨下得不小,她站在路边等了好一会儿才拦到一辆出租车。
车开到亚皆老街的时候,林过云故伎重演。这一次他比前两次更有经验,动作更利索,从停车、拿电线到把人勒死,前后不过几分钟。他把尸体用麻袋裹了带回家,趁家里人不在,又是拍照录像那一套流程。
这一次,林过云把摄像机固定在一个架床上,采用自拍功能来拍下他所有的行为。这样两只手就都空出来了,肢解工作做得比前两回更仔细。他把死者的腹部剖开,肠子内脏都挑了出来,摆在案板上翻来覆去地看。据说他本来有尝尝人肉的冲动,把内脏放到嘴边舔了两下,觉得恶心,就放弃了。碎完尸之后,他还是把尸块装进麻袋,开车到大坑道,丢在了上次弃尸的那片山坡上。他觉得这个地点很好,比沙田城门河安全得多,陈凤兰的尸体丢下去一个星期就被人发现了,可这片山坡草丛又深又密,平时根本没人走进去。
这一次的录像带,他命名为雨夜行动。从这时候起,他手上已经攒了三对胸部和三个隐私标本,整整齐齐地泡在防腐药水里,放在床底下。
1982年7月2日,那天晚上也下了雨。十七岁的梁惠心在尖沙咀参加完学校的谢师宴。那天晚上她穿着白色连衣裙,头发上别了个蓝色发卡,脸上还带着宴会上笑出来的红晕。晚上十一点半左右,她跟另外两个同学一起离开,随后独自在路边拦了一辆出租车,准备回慈云山的家。
她上了林过云的车。
林过云没有直接送她回家。他把车开到一处没人的地方停下来,拿出刀威胁梁惠心别出声,又给她戴上了手铐。然后他开着车在街上兜圈子,从尖沙咀开到旺角,又从旺角开到九龙城,兜了好大一圈。一路上他不停地跟梁惠心说话,问她学校的事、家里的事、对未来的想法,也絮絮叨叨地说自己的事,说他小时候过得多苦,父亲怎么打他,他多么孤独。梁惠心大概是吓坏了,也可能是觉得跟司机好好说话能保住命,就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
就这么兜了几个小时,梁惠心实在太疲惫了,白天上了一天课,晚上又参加活动,这会儿又惊又怕又困,眼皮沉得撑不住,竟然在车上睡着了。林过云一看,我跟你掏心窝子说了半天话,你倒好,给我睡过去了?他立刻把车停到路边,转身拿出电线,勒住了她的脖子。
梁惠心是四个受害者里唯一被他性侵的。他把尸体带回家,扒光衣服拍照,然后性侵,整个过程都用摄像机拍了下来。之后如法炮制,肢解、装袋,丢弃在大坑道的山坡草丛里。这一次的录像带,他命名为第四次行动。
林过云后来回忆说,梁惠心是跟他相处最久的受害者。杀了她之后,他心里头有那么一点点不忍,毕竟那姑娘才17岁,跟他说了那么多话,像个小妹妹似的。但也就是一点点而已。
林过云有一个癖好,他喜欢把那些照片拿去冲洗店冲出来。很多人不理解,说这个人智商不低,做事也算缜密,怎么就没想到光天化日之下去冲洗那些照片有多危险?也许是他太自信了,觉得自己做得天衣无缝;也许是那种炫耀的欲望压过了理智,他太想看看自己的印在相纸上的样子。
1982年8月10日,湾仔谢斐道一家冲印公司接到了一个客人送来的底片。店员在暗房里冲洗的时候,发现底片里的内容不对劲,照片上竟然是一名女性被脱光了衣服、双手被绑起来的画面,还有女性隐私的特写镜头,甚至是被割下来的器官。店员吓得手一哆嗦,赶紧请示上司,冲印公司决定报警。
警方看了那些照片之后,确认确有可疑,但没有打草惊蛇,而是在冲印店附近设下埋伏,等着那个取照片的人上门。
1982年8月18日,也有说法是8月17日,林过云像往常一样来取照片,刚踏进店门,埋伏的便衣警察一拥而上,把他按住了。随后警方突击搜查了他位于土瓜湾贵州街安庆大厦二楼F室的住所。
一进门,那股味道就不对劲。警方在他床底下搜出了三樽防腐药水,里面泡着完整的女性器官,全部加盖密封,所以没有传出臭味。还搜出了上千幅女性裸体照片、录像带和幻灯片,摞起来有一大堆。此外还有电锯、手铐、电线、外科手术刀等大批作案工具。
警方起初一度怀疑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也参与了案件,把他们也拘捕了。两人都喊自己无辜,林过云则一直默不作声,不肯承认杀人。但随着证据一件一件摆出来,他再也瞒不住了。
警方根据残骸确认了四名死者的身份:陈凤兰、陈云洁、梁秀云、梁惠心。林过云随后带着探员去了大坑道山坡,指认了两处弃尸地点。警方在那里挖出了另外两具女性的碎尸。
案子,破了。
1983年3月3日,林过云案在高等法院开审。庭审持续了二十多天。由于证据确凿,林过云对自己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但他不承认自己是谋杀,而是承认误杀,试图以此减刑。控方不接受他的说法,法官引导陪审团,既然他已经承认了杀人,陪审团只需要裁决是谋杀还是误杀。
庭审中最让人瞠目结舌的,是林过云对自己杀人动机的供述。他说自己杀死第一名女子的时候没有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因为对方是妓女,他是替天行道。至于后面杀的几个,他发现杀人分尸是会上瘾的。
替天行道这种话,听着冠冕堂皇,其实不过是一个借口。妓女是一种没有尊严的职业,也确实谈不上道德,但不代表残忍地杀害一个不道德的人,你自己就成了道德的。很多变态杀手专门挑妓女下手,上了法庭也拿扞卫道德来自我标榜,说到底就是无耻。
林过云的杀人动机到底是什么?为了满足他不正常的性需求。他迷恋女性的躯体,迷恋解剖的过程,迷恋把那些器官泡在药水里的样子。他杀人、分尸、拍照、录像,都是为了满足自己那种扭曲的欲望。
庭审中还有一个关键的争议点:林过云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这个问题直接决定了他会被判谋杀还是误杀。控辩双方传召了三位本地和两位澳洲的精神科专家出庭作证。连同林过云被捕后为他诊断的医生,总共有四位认为他没有精神病,只是对女性躯体有不寻常的喜好;另外两位则认为他精神不健全,不能自我控制。
为了不让旁听者受惊,法庭播放林过云拍摄的录像带时,除了主审法官、书记、庭警、被告、陪审员和双方律师之外,其他所有人都必须离场,控方也不用把死者的器官呈堂。
经过十八天的聆讯,1983年4月8日,法官引导七名陪审员作出裁决。七名陪审员全是男士,据说是为了避免女性陪审员的性别偏见。法官告诉他们,如果认为林过云犯案时能够自我控制,就裁定谋杀罪成立;如果是因为精神失常而不能自制,就裁定误杀。
七名陪审员退庭商议了三个半小时。他们一致认同四位医生的观点,林过云每次犯案时神志清醒,目的只是为了满足异常性欲。四项谋杀罪名,全部成立。
法官费伯依例判处林过云缳首死刑。宣判的那一刻,林过云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不惊不怒,不哀不怨,好像这一切跟他没有半点关系。
陈凤兰的父亲认为审讯过程公平,算是为女儿讨回了公道。林过云也听从了父亲的劝告,接受裁决,不再浪费公帑上诉。
虽然当时香港法例规定谋杀罪的刑罚是死刑,但香港自1966年11月16日之后就没有再执行过死刑。1984年,时任港督尤德爵士根据英皇制诰行使酌情权,赦免了林过云的死刑,改判终身监禁。
林过云先是在赤柱监狱服刑,后来转到了石壁监狱。囚友们都叫他阿Lam。他属于甲类囚犯,在监狱的工场里负责图书钉装之类的工作,每个月能拿到几百块钱的工资。他在狱中独来独往,不主动跟人说话,也不愿意跟别人提起往事。
2009年,《壹周刊》刊登过林过云在狱中的照片,那时候他已经是个秃了头的中年人。据说他在狱中纪律良好,为人节俭,经常阅读报纸、医学书籍和宗教类的书,还抄笔记。他参加了狱中的天主教和基督教宗教班,教会义工偶尔会去探望他,但从来没有家人去看过他。他的监仓里堆满了报纸和书籍,他喜欢研究紫微斗数,在囚友眼里算是个专家,有时候监狱的惩教人员也会找他请教。
2018年,有消息说林过云提出了假释申请,引起了不少关注。惩教署后来澄清,林过云并没有申请假释,只是刑罚复核委员会按例每五年复核一次他的刑期。委员会里有委员担心林过云可能涉及其他未破的案件,或者出去之后会再犯,所以决定暂不考虑开放改动刑期和假释的申请。
也就是说,他这辈子都出不来了。
林过云拍下的那些录像带和照片,在案件审结之后已经被全部销毁了。但部分受害者的器官,至今还保留在湾仔法医总部,作为实物教材使用。这宗案件还促成了香港成立香港齿科法医小组。
梁惠心生前信奉天主教,她的家人把她的骨灰安放在了长沙湾天主教坟场。
1986年11月16日,林过云的父亲林伟乐在圆玄学院为四名死者供奉了灵位。他虽然在法庭上否认自己要为儿子的恶行负责,反问过你为什么不说是社会有责任?。但四个无辜女子惨死在自己儿子手里,这个做父亲的心里头是什么滋味,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
雨夜屠夫案对香港社会的震撼之大,怎么说都不为过。特别是年轻女性,夜里根本不敢出门,就算非要出门也绝对不敢坐出租车。那时候香港的出租车行业一度陷入了萎靡。人们开始谈色变,下雨的夜晚,街上行人稀少,红色的出租车在路灯下驶过,总让人心里头发毛。
香港的舆论界和各界代表纷纷要求政府恢复死刑,想杀一儆百,让类似的凶徒今后不敢轻举妄动。但最终这个请求还是被驳回了。驳回的理由是,死的都已经死了,对还活着的犯人,还是要讲仁慈的。这个说法很多人不服气,但法律就是法律。
2003年,香港电台举办了一个十大哄动案件选举雨夜屠夫案排行第一位。
这个案子也成了影视改编的热门题材。1991年亚洲电视拍了单元剧《香港奇案之雾夜屠夫》,1992年李修贤执导、任达华主演的电影《羔羊医生》上映,1993年又出了《雨夜天魔》,1994年的《香港奇案之吸血贵利王》也有取材。还有《一号皇庭》里面也有根据这个事件编写的剧情。多年来,以林过云案为蓝本的影视作品出了一部又一部。
从1982年到现在,四十多年过去了。当年二十七岁的林过云,如今已经是个快七十岁的老人。他还在石壁监狱里,每天做着图书钉装的活,看看报纸,抄抄笔记,研究研究紫微斗数。
他那些受害者呢?陈凤兰二十一岁,陈云洁三十一岁,梁秀云二十九岁,梁惠心17岁。四个人的年纪加起来,也不过九十八岁。她们的人生停在那个雨夜里,再也没有往前走过一步。
四十多年来,林过云从来没有因为杀人而悔疚过,从来没有向受害者家属道过歉。他念念不忘的,只是自己那些所谓的。他在法庭上那些不惊不怒的表情,至今还能在各种纪录片和新闻资料里看到。那张脸波澜不惊,仿佛一切与他无关。正是这种平静,比任何狰狞的表情都更让人后背发凉,它让人相信,即使他不是精神病人,也一定是个反社会人格障碍者。他的心里头跟旁人长的不是同一副样子,里头没有恐惧,没有怜悯,只有他自己那些永远没人能搞清楚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