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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绿调 > 第664章 平行-再次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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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明轻】

题记:她终于见到他,按耐许久的心汹涌澎湃,她可以重来一次,一切都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云集的大手看起来粗糙笨拙,却巧得很,三下五除二就给南烟扎了两个鱼骨辫的低丸子头,漂亮又精致。

记忆里白雪的吐槽涌来:“你外公是最疼爱你的,他哪里会做这些女娃儿的玩意,但你看,他给你编的辫子,连人家手艺好的姑娘也比不上。”

是啊,这些用心无不显露外公的真心,但她怎么能忘记,怎么能被痛苦包围。

辫子搭配上两个浅粉色兔耳朵发夹,身上一件粉红色公主裙,活脱脱的一个小公主。

南烟看着镜子前的自己,才深刻体会到外公对她的宠爱。

他竟然为她学了这么多,还知道公主裙。

总是给她买公主裙,水晶鞋,还有各种可爱好看的发夹、头花。将她打扮成一个小公主。

云集从来不会在意别人,连自己的五个孩子,他也从未抱过。

但是却对南烟很好,随时随地都会抱她,生怕累着渴着,还会给她骑大马。

他和少年一样,对她的爱就体现在平常的小事里,惦记着她的身体,最突出的就是整天问她“饿不饿,累不累,冷不冷”之类的。

看似简单笨拙,但这些才是真正的真心,是任何华丽漂亮的衣服首饰、金钱地位无法比拟的。

而且,一个人连柴米油盐都能做到,有金银珠宝也会第一个惦记心里在意的那个人。

因为他们的心都在她身上,自然就会下意识惦记,她记起来了,所有的记忆都在脑海里穿梭,她会记得这些,永远记得,再也不会忘记。

云集只要出门,就会给南烟买东西。原来,她也是有人宠爱的,是外公独一无二的偏爱。

也是少年的唯一。

以前,她以为自己没有被偏爱过,不懂得那是什么的样感觉。

只知道被抛弃的感觉。很难受,心很闷,是她太不知好歹,只记得痛苦,却忘记真正应该在意的。

她不知道是痛苦太痛了,还是快乐不够幸福,亦或是是她记性太差,才会忘记这些本应该记得的美好。

云集给扎好辫子,还给她理了理裙子,耐心地给她穿上水晶皮鞋。

好闪,浑身都是布灵布灵的亮片,还有珍珠项链。原来,外公也喜欢给她买珍珠。

难怪以前,她总觉得,似乎她和珍珠很有缘,看到珍珠的刹那,总觉得很熟悉,竟然是早就是日常。

云集背着南烟,便踏上去明年家的路。

南烟无比激动,心里想着:“明轻,等我,我马上来找你。”

去往明家村的路。充满蜿蜒崎岖,一路尽是松软的泥巴路。

好在天气晴朗,泥土被太阳晒得干爽。

若逢雨天,便是一种灾难,泥浆裹满裤脚,鞋底沉甸甸地扯着,浑身的力气,艰难无比。

小路尽头连着下山的路。这里是狮子岩,窄窄的青石石阶,一路向下蜿蜒着。

一级级的石阶陡峭惊险,让她心惊肉跳。

她想起上辈子,他每次都会在路口等着她。

来到狮子岩路口,她的目光猛地顿住。望向左边的小路,想起明轻满身伤痕、冒着大雨背着她。

从这条泥泞小路,前往镇卫生院。

他们的感情就是这时候开始的。不同于小时候的情谊,逐渐开始发生变化,只是她没有注意。

弄不清什么时候爱上他,只知道。他很重要,无论是家人还是爱人,其实都已经不重要,因为他既是爱人,也会是家人,最重要的家人。

云集背着南烟,继续往山下走去。

山脚下,是高低错落的梯田。泛黄的稻田、绿油油的玉米林、顺着田垄爬的红薯藤蔓,将土地填满。

不远处,紫亮的茄子轻坠,青红相间的辣椒低挂,绿油油的丝瓜攀爬,为大地填满生机。

时不时就遇见一户人家。此时,正午时分,正是饭点。肉眼可见的一处处人家,都升起了寥寥炊烟。

这附近,虽然不是一个村子,但因为是邻村,总是在走动,还有姻亲关系之类的,多多少少,都是亲戚。

一路下来,云集都在打招呼,南烟随着打招呼。

她感觉,她都快累瘫了。怎么这么多人,还特别热情,非要邀请他们吃饭。

云集再三推脱,最终,对方还拿了一堆东西。

最后,一点点积累,云集又垮了一堆吃的:煮熟的红薯、刚蒸的馒头………刚摘下来的茄子。

本身,云集就带了两箱牛奶,一路积积攒攒,他也有些不堪重负。

看到云集有些吃力,南烟提议道:“外公,我可以自己走,放我下来吧。”

云集颠了颠南烟,将她背得更紧。

他开心地大笑:“阿烟就是会体贴人,外公力气很大,可以拿的动,阿烟搂紧外公,我们马上就到。”

南烟给云集擦了擦汗水,笑着赞美道:“外公真厉害!最棒的外公!”

云集开心不已,搂紧南烟的腿,加快脚步。

“阿烟,”云集欣喜地喊道:“外公带你飞,我们飞走啰。”

南烟被颠得头昏眼花,但却很高兴,童年的快乐记不清楚,那是最无忧无虑的快乐,却常常会忘记,如今,她可以清晰地感受,并且永远记住。

狭窄的小路上,身穿藏青色中山装的男人,背着一个穿着,粉红色公主裙的小姑娘。

两人热烈的笑声,惊走了两旁树上的小鸟。

外公是真实的。

她也可以马上就见到明轻。而不是只能看着他的墓碑,或者那片桔梗花。

放眼望去,尽是人间烟火。这条路,她走过很多次,但是她从未去注意过,只记得太阳很大,路很长。

现在想来,是因为小小的身躯步子太小,所以才觉得很远。

不多时,他们便来到明年家。再次来到这里,她恍如隔世,细细打量着院子里的摆设,与外公家并无两样。

记忆是个奇怪的东西,以为已经记不清,但再次看到时,一切都变得格外清晰。

云集放下南烟,让她去吊脚楼上找明轻玩,便走进了小屋。

南烟一步步往楼上走去,每一步都极其沉重,连呼吸都逐渐加重。

推开门,小小的明轻,直挺挺地坐在桌前,专心致志地在纸上练习书法。

南烟心想,难怪字写得那么好,原来是从小练习的原因。

她缓缓凑近他,上下打量着。

六岁的明轻,脸庞奶呼呼的,皮肤似牛奶般奶白,长长的睫毛轻颤着,萌得心都化了。精致漂亮得像玻璃橱窗里的洋娃娃。

他怎么这么可爱,太好看了,果然,漂亮的人小时候就初见端倪,这得萌化多少人的心。

南烟想过很多种见他的情况,还想过自己会有什么反应。但却没有想到,他居然是个奶娃子。却有点小大人的模样。

严肃正经的小奶娃,他还真是年纪轻轻就有老干部的模样。

“明轻,”南烟凑他身旁,轻声唤他,笑着问:“你在写什么?”

“写三字经,”明轻直愣愣地盯着她,转瞬笑意浮现,奶声奶气地说:“南烟姐,你怎么来了?”

南烟姐,南烟没有想到,原来,他叫她的第一个称呼,不是“南烟”。

以前让他叫个“姐姐”,像是要他命,死活不愿意。现在,不是叫得很好嘛。

南烟感觉自己有点邪恶,居然逗起一个小孩子。

“我来看你啊,”南烟压住上扬的嘴角,故作认真:“你这是忘了我?你不是说,我是你唯一且最好的朋友吗?”

“南烟姐,我没有忘记,”明轻明显慌乱,急忙解释:“我一直想去找你,但我有作业要做,路太远又不好走,一天回不来,你别生气。”

南烟忍不住想笑,六岁就会慌乱,而且还是那么真诚地向她解释。

听他的意思,南烟猜测,他不会是去找过她吧?

“明轻,”南烟紧盯着他的眼睛,问出猜测:“你是不是去找过我?”

“嗯,”明轻撇了撇嘴,无奈道:“走很久也走不到。”

南烟没有想到,他居然会去找她。那么远的路,山路崎岖不平,危险得很。

“明轻,以后不可以这样去找我,”南烟抓着他的胳膊,语气郑重:“你这样很危险,明白吗?”

明轻绞着手指,结结巴巴地说道:“可是,”

“可是什么?”南烟疑惑道。

“可是我想见你,”明轻轻轻地一叹,蔫巴巴地说道:“路太远,我怎么也找不到你。”

可怜兮兮的明轻,像极了一个被遗弃的小狗,一只奶呼呼的小狗。

他怎么可以把“想”字说的那么沉重,似乎他想得要命,他那么想她,可她从来没有想过来找他。

小孩子的心总容易被别的吸引,可他怎么什么也不做,只想着她,但她心里的东西太多,不是只有他。

“没关系,”南烟摸了摸他的头,安慰他:“相信我,我们会再见。”

明轻乖巧地点了点头,连声应道:“嗯,我听你的。”

又乖又奶。太乖了,乖得要犯罪的程度,真是一个浑然天成的萌物。

从小到大都是这么可爱萌动,但怎么后来那么成熟温柔的男人也会有这么可爱呆萌的一面。

她想通了,是他从来都很可爱,还总是不自觉地变得可爱,脸长得多么成熟也是萌萌的一个小可爱。

南烟看着又甜又萌的明轻,忍不住上手捏了捏他的脸,他眼睛骤然瞪大,诧异地呆在原地。

南烟没有想到,他居然还是这般,碰他,他就愣在原地,任由她的动作。

她知道,从来没有人这样亲近他。就算是她,小时候也没有这样碰他。

她玩心一起,紧紧地抱着他。他瞬间呆在原地,身体微微颤抖。

他愣了一下,旋即脸上浮现惊喜的笑意。

南烟拍了拍他的背,语气略带委屈:“明轻,你怎么不抱我?”

“抱。”

明轻脸上的笑意更浓,伸手回抱了南烟。

一如上辈子初次,他抱她那般,只是轻轻圈住,手都没有碰到她。却能感受出他的珍惜。

“明轻,”他轻“嗯”一声,她郑重其事地说:“以后叫我阿因,别叫我南烟姐,知道吗?”

“嗯,”明轻懵懵地点头,软软地唤她:“阿因。”

南烟满意地笑了笑。

她想,以后她一定要一直陪着他,不会离开他,让他一个人面对可怕的明天。

“阿因,”明轻大大的眼睛里全是期待,轻轻地问道:“是你名字里的‘因’吗?”

“是,只有你这样叫我,”南烟再次轻轻抱了他,拍了拍他的背,扯着奶音:“我们是家人,一辈子,只有你才可以这样叫我。”

“嗯,”明轻听着这话,上扬的嘴角都压不住,开心地应道:“一辈子。”

南烟不经意瞟到一旁的毛笔字,放开了他。

放开的刹那,南烟看到,明轻脸上闪过一丝失落。

可怜的小明轻,原来,只是抱一抱他,他就这么开心。

南烟更加心疼他,想着,以后一定要多抱抱他,一直陪着他。

她觉得奇特,怎么他变成一个小孩模样时,她看他便也变成看小孩,明明他是她的爱人,可此刻她对他的感情不是爱情,是一种家人的感觉。

这样也对,毕竟,他可是个孩子,她怎么可能对孩子有那方面的心思,那不是变态嘛。

就这样细水长流下去,她想等他成年,估计她就会转变对他的感情,不再是重要的家人,而是相伴一生的爱人,有着强烈的欲望和需求了。

她笑着摸了摸他的头,他的嘴角又微微上扬。

果然,一碰他,他就开心,开心的开关,是多亲近他。

她转身拿起宣纸仔细观看。不得不承认,他写得毛笔字真好,气韵生动。

望着桌上整齐摆着的一排毛笔,都是上好的毛笔。

她不由得手痒痒,提笔写了两个字:家人。

红色的小楷,鲜艳明亮,热烈真诚,她想,一切都是最好的模样。

这一世,他们先从家人开始,慢慢成长,再变成恋人、夫妻,应该就是明轻所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