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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面泛起细碎的波纹。

秦菲菲仰躺在泳池边缘,两条腿浸在水里,小腿肌肉在灯光下泛着光。她抬起右腿,脚尖绷直,看着那条线从脚踝延伸到大腿根。

真好看。

以前当李建国的时候,她也喜欢这种腿型。但那时候只能看别人的。现在不一样了。现在这双腿是她的。

秦菲菲放下腿,手指按在小腿肚上,轻轻揉了揉。黑丝袜穿了一整天,脚有点闷。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泡脚,不然味道散不掉。但她不在乎。比起以前那副身体,这点小麻烦算什么?

泳池的水温刚刚好。她滑进水里,仰泳了几圈,头发散开漂在水面上。

别墅很安静。佣人都下班了,管家住在另一栋楼里,不会过来打扰。秦菲菲喜欢这种安静。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她不用装。

不用装大小姐。

不用装秦菲菲。

她游到池边,双臂搭在瓷砖上,下巴抵着手背。水珠顺着脸颊滑下来,滴回池子里。

融合那会儿差点翻车。

秦菲菲闭上眼,回想起那段时间,大小姐的记忆、性格、习惯,全部涌进脑子里,挤得她喘不过气。她拼命抓着“李建国”这个名字,抓着那些属于自己的东西,但手指一点点松开。

最后剩下的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想消失。

然后她赢了。

或者说,她们打了个平手。

秦菲菲睁开眼,盯着水面上自己模糊的倒影。现在的她,到底是谁?

是李建国?

是秦菲菲?

还是两个人混在一起的怪物?

她摇摇头,把这些念头甩掉。想这些没用。反正她已经决定了——一辈子当大小姐,把李建国埋进肚子里,谁也别想挖出来。

秦菲菲爬出泳池,拿起浴巾擦头发。湿漉漉的泳衣贴在身上,勾出身体的线条。她走到落地窗前,看着外面的花园。

灯光把草坪照得发亮。喷泉还在运转,水柱冲上去又落下来,周而复始。

这就是她的生活。

比以前好太多了。

以前当李建国的时候,她住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房间只有十平米,夏天热得要死,冬天冷得要命。她每天早上六点起床,挤公交去工地搬砖,晚上回来累得话都不想说。

现在呢?

现在她住别墅,开跑车,想买什么买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

秦菲菲转身走向浴室。镜子里的女孩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身材匀称。她盯着镜子里的脸看了几秒,然后笑了。

值得。

一切都值得。

她脱掉泳衣,打开花洒。热水冲下来,带走身上的氯气味。秦菲菲闭着眼,任由水流冲刷。

元梓雯那边不用担心。

那家伙也拿着试剂,不会蠢到去报警。而且她看得出来,元梓雯对这些事没兴趣。只要秦菲菲不主动招惹她,她不会多管闲事。

秦菲菲关掉花洒,裹上浴袍走出浴室。卧室很大,床是定制的,床单是真丝的,躺上去软得要命。

她坐在床边,拿起手机。

屏幕上有几条未读消息。都是朋友发来的,约她周末去逛街、喝下午茶、做美甲。秦菲菲一条条回复,语气轻松自然,完全是大小姐的口吻。

她已经习惯了。

习惯这个身份。

习惯这张脸。

习惯这个名字。

秦菲菲放下手机,躺进被子里。天花板上的水晶灯折射出细碎的光斑。她盯着那些光斑,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如果有一天,有人发现了真相怎么办?

她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不会的。

不会有人发现。

因为秦菲菲就是她,她就是秦菲菲。

李建国?

那是谁?

秦菲菲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困意涌上来,她闭上眼,呼吸渐渐平稳。

梦里,她还是大小姐。

穿着裙子,踩着高跟鞋,走在商场里。

没有人质疑她。

没有人怀疑她。

所有人都叫她秦菲菲。

---

第二天早上,秦菲菲被闹钟吵醒。

她按掉闹钟,坐起来揉了揉眼睛。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一道光带。

秦菲菲下床,走进衣帽间。衣柜里挂满了衣服,裙子、外套、衬衫、裤子,应有尽有。她挑了一条米色连衣裙,配了一双平底鞋。

镜子里的女孩看起来温柔又乖巧。

秦菲菲对着镜子笑了笑,然后下楼吃早餐。

管家已经把早餐准备好了。牛奶、面包、煎蛋、水果沙拉,摆了一桌子。

“小姐早。”管家站在旁边,恭敬地说。

“早。”秦菲菲坐下,拿起叉子。

她吃得很慢,很优雅。每一个动作都符合大小姐的标准。

管家看着她,眼里满是欣慰。

“小姐最近气色好多了。”

秦菲菲抬起头,笑了笑。

“是吗?”

“是的。”管家点点头,“之前小姐总是愁眉苦脸的,现在开朗多了。”

秦菲菲低下头,继续吃早餐。

她当然开朗。

因为她终于活成了自己想要的样子。

吃完早餐,秦菲菲拿起包准备出门。今天约了朋友去逛街,下午还要去做美甲。

她走到门口,突然停下脚步。

管家正在整理花瓶里的花。那是一束白玫瑰,开得正好。

“这花是谁送的?”秦菲菲问。

“是您父亲让人送来的。”管家说,“说是祝您生日快乐。”

秦菲菲愣了一下。

生日?

她翻出手机看了看日期。

今天是秦菲菲的生日。

不是李建国的。

秦菲菲盯着那束花看了几秒,然后转身离开。

车库里停着三辆车。她选了那辆白色的跑车,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

引擎声低沉有力。

秦菲菲握着方向盘,踩下油门。

车子驶出别墅,开上马路。

阳光很好。

风吹进来,掀起她的头发。

秦菲菲打开音响,放了一首歌。

她哼着调子,嘴角翘起来。

李建国已经死了。

现在活着的,只有秦菲菲。

———

钱晨曦把轮椅留在电梯口,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膝盖。走廊里的日光灯管有一根接触不良,忽明忽暗地闪,她懒得修,反正这条路只有她一个人走。

手机震了两下。杨宁熙发来的消息,说叛徒那边已经找到信息了,问要不要过来一起追捕。

钱晨曦把手机丢回口袋,没回。

杨宁熙。

她拧开走廊尽头那扇防火门的密码锁,六位数字按下去,锁芯咔嗒弹开。

这个人太干净了。十七岁的高中生,周振一的养子,通过了组织三轮考核拿到代号“墨勒忒”,履历上没毛病,态度上没问题,每次交代的任务都完成得漂漂亮亮。

但就是太漂亮了。

钱晨曦推开门,冷气扑面。实验室常年维持在十六度,空调外机的嗡嗡声从天花板传下来,混着消毒水的味道。

杨宁熙每次汇报的时候,眼珠子转得比谁都快。那种快不是紧张,是在算。算什么?算哪些该说,哪些不该说。

所以他留了心眼,组织核心的东西一个字都没给他,这也是boss的命令。

钱晨曦换上无菌手套,拉开内门。

实验台上的东西动了一下。

说“东西”不太准确。那曾经是一个人。

秦菲菲——真正的那个现在被固定在不锈钢台面上。四肢的束缚带勒得很紧,但其实没必要,她已经没有力气挣扎了。

皮肤表面覆盖着一层半透明的膜,底下隐约能看见肌肉纤维的纹路。脸塌了。不是受伤的那种塌,是从内部失去支撑,五官往下滑,鼻梁消失,眼窝凹陷,嘴唇的轮廓模糊成一团。

她已经维持不住人形了。

从皮肤下面伸出的触手——十几根,粗细不等,最细的跟牙签差不多,最粗的有小指那么宽——正在台面上缓慢地蠕动。有几根末端被夹子固定住,连着导管,导管另一头接在采样瓶上。瓶子里的液体是淡粉色的,黏稠,隔几秒冒一个小气泡。

钱晨曦拉过旁边的推车。推车上摆着三排注射器,型号不同,针头粗细也不同。最左边那排已经用过了,针筒里残留着少量透明液体。中间那排是今天要用的。

她拿起第一支,对着灯光弹了弹针管,排掉气泡。

台面上的触手突然剧烈抖动。

不是无意识的蠕动。是有规律的——两根触手交替摩擦台面,发出细微的沙沙声。

钱晨曦停下手里的动作,低头去听。

沙——沙沙。沙——沙沙沙。

“为……什……么……”

触手摩擦金属台面,挤出的声音断断续续,含混不清,但辨认得出那三个字。

钱晨曦把注射器放回推车上。

她搬了把凳子过来,坐下,两只胳膊搭在台沿上,下巴枕着手背,歪着头看秦菲菲。

“你今天已经问了四次了。”

触手又抖了一下。

“前三次我都没理你。”钱晨曦伸出一根手指,戳了戳离她最近的那根触手。触手猛地缩回去,整个皮膜跟着颤了颤。“今天心情不错,回答你一次。”

她站起来,拿起推车上的平板电脑,翻了几页数据,头也不抬。

“因为你的触手我很感兴趣。”

台面上传来更剧烈的震颤。

钱晨曦拿着平板走回来,屏幕朝秦菲菲转了转——虽然秦菲菲的眼睛已经没法聚焦了。

“普通的皮物被改造之后,表皮层会产生三到五根辅助吸附用的细丝,最长不超过八厘米。你知道你有多少根吗?”

她弯下腰,开始数。手指点着每一根触手的根部。

“十四根。最长的这根——”她捏住一根从秦菲菲肋下伸出的暗红色触手,拉直。触手表面布满了细小的吸盘,被拉伸的时候发出粘腻的声响。“二十三厘米。而且你的触手有独立的神经反射,不需要经过大脑。真的是奇迹啊……”

触手在她手里拼命挣动。

钱晨曦松开手,擦了擦手套上粘到的体液。

“放心。”她把平板丢回推车上,重新拿起注射器。“没人会来救你。”

针头扎进最粗的那根触手根部。

秦菲菲的身体弓了起来。束缚带绷得咯吱响,台面都跟着晃了一下。一声闷哼从那团变形的面部组织里挤出来,不成调,也不成字。

钱晨曦推完药剂,拔出针头,在台面边缘的垃圾桶里扔掉。拿起第二支。

“你觉得把你穿在身上那个人能发现什么?”她换了个位置,找到第二根触手的注入点。白化的皮肤在冷光灯下显得更白,薄得能看见手背上的血管。“李建国啊,那个人,现在正开着你的跑车到处晃呢。住你的别墅,花你的钱,睡你的床。”

第二针扎下去。

秦菲菲整个身体都在抽搐。

“她以为你跟她融合了。”钱晨曦的声音平平淡淡的,像在念实验报告。“以为你消失了。”

她拔出针头,记录了一下触手的反应——注射点周围的吸盘在收缩,触手颜色从暗红变成了发紫,表面渗出细密的汗珠状液体。

“根本不知道你在我手里。”

第三支注射器。

钱晨曦找到第三个注入点之前,停了一下。她从推车底层的抽屉里拿出一个小本子,翻到今天的日期,在上面写了几行字。字很小,只有她自己看得清。

触手反应记录。第一针:全身痉挛,触手根部充血明显。第二针:吸盘收缩,体液渗出增加。第三针——

她合上本子,拿起注射器。

“放心,等实验结束,我会让你安安静静离开这个世界的。”

第三针。

这次秦菲菲没有再挣扎了。不是不想,是没有力气。触手全部瘫软在台面上,只有尖端还在微弱地颤抖。

钱晨曦观察了三十秒,在本子上补了几个字。

然后她把凳子挪近了一点,俯下身,盯着秦菲菲腹部的一块皮膜。那块皮膜下面正在发生变化——触手的根部组织在分裂,肉眼可见地膨胀,新的细丝正在往外钻。

“看到了吗?”钱晨曦自言自语。

第一针注射的是刺激神经末梢再生的催化剂。第二针是加速细胞分裂的培养基。第三针是她自己调配的触手活性萃取液——从之前截取的两段秦菲菲触手样本里提纯出来的。

三针下去,秦菲菲腹部的触手基数从三根变成了五根。

新长出来的两根还很短,不到两厘米,末端没有吸盘,光溜溜的,在空气中无助地摆动。

钱晨曦拿起镊子,轻轻夹住其中一根新触手,往外拉了拉。

秦菲菲的身体又弓起来了。

“别紧张,只是量个长度。”

一点八厘米。

她松开镊子,在本子上记下数据。

钱晨曦把推车推到墙边,开始整理用过的注射器和采样瓶。“普通皮物的表皮延伸物在脱离宿主之后最多存活四十分钟,你的触手样本在培养皿里活了十一天。十一天,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台面上没有回应。

“意味着触手皮可以复现。”钱晨曦把手套剥下来扔进医疗废弃物桶里,换了一双新的。“只要我搞清楚你体内触手的分裂机制,就能把这套结构移植到任何一张皮物上。”

她走到台面另一头,检查束缚带的松紧度。秦菲菲右手腕那条有点松了,她拧紧了半圈。

“到时候每一张皮都可以有触手。可以独立行动,可以吸附,可以传递信号。真的太神奇了……”

钱晨曦直起身,拍了拍手。

实验室的空调忽然发出一声异响,然后恢复正常运转。冷气从头顶的出风口吹下来,台面上秦菲菲残存的皮膜表面起了一层细小的颗粒。

钱晨曦走到门口,回头看了一眼。

台面上那团东西最后一根还在动的触手终于也停了。

不是死了。呼吸还在。胸腔的起伏很浅很慢,但还在。

钱晨曦关了主灯,只留下台面上方的观察灯。

“明天见。”

她走出实验室,拉上内门,再关上防火门。密码锁咔嗒落回原位。

走廊里那根坏掉的灯管还在一明一暗地闪。钱晨曦走过去的时候,灯管彻底灭了。她在黑暗中站了两秒,等眼睛适应,然后继续往前走。

电梯口的轮椅还在原地。她坐回去,调整好脚踏板,按下上行键。

电梯缓缓上升。

她闭上眼靠在轮椅背上。电梯到了一楼,门打开,月光从玄关的窗户照进来,铺在地板上一片惨白。

明天还有六针要打。

触手样本的活性实验也该做第二轮了。

钱晨曦推着轮椅出了电梯,往卧室方向去。路过客厅的时候,茶几上放着一杯没喝完的水,旁边是一本摊开的书。书脊朝上,是一本服装设计的画册。

她没管,轮椅辗过地毯,发出轻微的摩擦声。

地下二层,台面上方的观察灯照着秦菲菲。

两根新生的触手在灯光下开始缓慢蠕动。

一点八厘米。

两点一厘米。

在无人观测的黑暗实验室里,它们还在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