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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鼓城原名白骨城,这里人烟稀少,是边境荒芜之地,从来没有人真正到达过荒地的尽头,不知道这荒野到底有多长。只知道这荒地里植被稀缺,偶尔只有些许鼠类,野羊,野狼生存在此。

人若是闯了进去,这里无水无食物,风沙又大,势必死路一条。

曾经有不少人被流放至此,他们有的是彻彻底底的罪人,有的是皇亲国戚,更有传言说犯错的皇子也曾被驱赶至此,但也有许多文人墨客因为冤屈而在此丧命。

几百年来这里都是极佳的流放地,稍微在这荒地多走几步都能看到那些被流放之人的森森白骨,骇人无比,似乎多待一会就能感受到那些亡者的怨念。白骨城因此得名。

后来由于这座城实在是太过冷清,加上隔壁的碧萝城的富丽堂皇与白骨城形成了鲜明对比,大部分原居民都迁到了碧萝城去了,导致了这城中进一步的荒芜。

这样下去迟早是不行的,毕竟白骨城也是一个重要的处理罪犯的地方,继续放任不管就荒废下去了,所以朝廷又重新颁布了一些法令,鼓励原住民结婚生子,然后减少搬迁,又给予了一些资助,这才勉强维持了白骨城的生态稳定。

与此同时白骨城这个名字因为不太好听,换了个字改成了白鼓城,虽然音没变,但好歹看上去没有那么恐怖了。为了贴合城民,城主还装模作样的在城墙上头搭了不少白面的大鼓。

出了蜡城,沿途都是一些郊区,农村,是附属于城镇而生存的居民所在之处。再往深处走就是一些荒郊野路,和没有开辟过的原始森林区域了。

毕竟一般人一辈子就生活在某一块地方,扎了根。哪能像祝往生他们那样策马到此自由的奔腾呢?

大部分的居民就和村里的同龄人结了婚,生了孩子,死后就埋在了那块生他养他的土壤里。他们一辈子也不曾接触过那片圈子以外的东西。

只有当祝往生他们这种路过的有钱人家需要在他们村歇脚的时候,他们才能接受到一点新鲜事物。

他们过于穷困了,就像是被城市抛弃了一般。

从前祝往生一个人走的时候倒是可以在马背上睡上一宿,怎么方便怎么来,但是和王胜一起出门的话,还是认真找一户人家借宿比较好。

苦自己不能苦了朋友。

两人给予当地人家一部分的铜板,人家就会将空余的房屋清扫出来给你住。

心善一点的,第二天早上还会招待你吃点早饭。

虽然说条件差点,但也比露天休息要好很多。

出了村子,就是一些山山水水和独留一条小道的普通林子。

祝往生已经走过不止一次这片区域了,所以轻车熟路,带着王胜没有什么障碍的往前行走,也不担心迷路。

时而两人策着马飞快的奔跑,风吹起祝往生的头发,向后胡乱的飘摇,时而两人又放慢了步调,任马慢慢的向前走,这个时候无聊的二人也能聊上几句以解途中乏闷。

“祝兄,你以前是不是走过这条路,总感觉你很熟悉方向的样子。”王胜控制着马的速度,与祝往生并排前行,侧着头同他讲话。

祝往生倒是善意的谎言随口就来:

“可能是因为我已经有了部分修为所以对方向的感知比较敏锐吧!”

他不是不愿意跟王胜说自己是重生者,而是一旦开了这个头,把所有的问题解释起来就会非常麻烦。

而且祝往生这个谎也没有说错,自己确实对方向略有感知,厚着脸皮也没有良心过不去的感觉。

“此去白鼓城,路途遥远,免不了身心疲劳,一路又要骑着马,祝兄此行真是勇气可嘉。”

祝往生笑笑:

“哪里的话,我现在体力不一样,自然是不会太过疲劳,骑马而已,我没什么问题,只是王兄你,身体受的住吧?”

王胜不甘示弱,脱口道:

“小菜一碟罢了。”

两人又是一阵笑闹,祝往生说:

“到时候我们找到了灵果,第一个就给你尝尝,只是可惜了,你我二人皆不懂药理,也不会炼丹,不然的话我们可以更有效的将灵草利用起来。”

到时候两人没有炼丹技术,估计只能拔出草来生啃了。

“这么说,那这炼丹术还真是一门学问……”

王胜侧过头,略有所思,目光微闭,一手扶着下巴。

祝往生一笑。

“那是王胜认真时的表情。”

一旦王胜对什么东西感兴趣,开始钻研的时候,都会露出那样的表情,之前他种果也是,玩小木片也是。

如今面对炼丹,王胜的钻研劲居然又上来了。

不等王胜想清楚要如何将草药变成小小的丹丸,祝往生朝他喊道:

“若是有机会了,咱们就细细研究一番吧!”

王胜点点头,两人又挥了挥缰绳,马儿休息够了就又跑了起来。

尘土飞扬,那马儿载着祝往生向远处奔去,亦载着他的心愿,逶迤向天边,程程风雨是婆娑。

历时三个月,祝往生和王胜终于抵达了姑苏城。

姑苏城不愧是大城,他们找了一家店住下之后,再次感叹这里的条件可比一路而来所住的那些小户人家要好多了。

一路的风雨洗刷,两人略显疲惫。

他们打算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觉,让小二喂喂马,第二天舒舒服服的出发。

由于姑苏城水路多,所以能供马匹走的路很少,他们要先向上绕到水路偏少的梁溪城,再一路向东出发。

躺在床上,祝往生心中满是回忆和思恋。

“婉儿……”

她现在在干什么呢,是否仍是独自一人呢?

说来可惜,在上一条命待的那么久里,祝往生都没有机会过问公孙婉儿的过往,公孙婉儿也没问起祝往生小时候的事。

祝往生有些好奇公孙婉儿赏花会前的日子是怎么过的,好奇为什么公孙婉儿会那般的深爱自己。

此次出发去白鼓城,回来时肯定会错过赏花会了,也不知道等到他修成归来之后,公孙婉儿是否已是人妻……

总不能是成了温卫的夫人吧……

一想到公孙婉儿要嫁给别人,在别人的身下喘息,祝往生就恨不得现在立刻冲过去和公孙婉儿相认。

可是他不能,他必须要为以后做打算。

由于辗转反侧越想越难受,他索性不想了,用枕头盖住脑袋,躺在床上闭眼睡了。

第二天祝往生出城的时候,脑袋一直向着四周转,渴望着看到他希望的见到的身影。只是直到出城,他也没能和心心念念的她相遇。

王胜看他心不在焉,心中微动,但也没有说什么,两人沉默了一路,些许是祝往生看开了一些,向着王胜搭话道:

“王兄,你可曾有过什么心仪之人。”

王胜微愣,没想到祝往生突然聊这个。

“有啊,现在就有,就是你呀,祝兄。”

王胜心中真的很想这么答他。

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孩子,清瘦清瘦的,皮肤又白,爱干净,又是个人才,说话又好听。他只多看了几眼就被祝往生吸引了。

但这些感情只能默默藏在他自己的心里。

哪有男人喜欢男人的道理呀!

祝往生这一问肯定是说的女子呀,是问自己有没有喜欢的女子!

“我……没有,祝兄有吗?”

虽然内心忐忑,但是王胜表面上还是一副阳光好大哥的模样,向着祝往生反问一句。

他不希望祝往生有喜欢的女孩子。

他希望祝往生能果断的答到没有。

他希望祝往生能够有朝一日和自己……

“不告诉你……”

祝往生摇头一笑,两腿将马腹一夹,那马就哒哒的提速跑到前面去了。

“好啊你!”

王胜笑着追上去,马蹄掀起一阵尘土,两人越跑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