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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我的霸总有点累 > 第127章 那三个小时干什么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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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那三个小时干什么去了

于是小声说,

“林斯年,你确定还要再来吗?事情不做了吗?”

林斯年突然将手机扔在一边,笑着说道,

“我已经处理好了。春宵一刻,其他事都可以明天做。”

春宵一刻?这都好几刻了吧?乐青心里这样嘀咕,没有说出来。

于是,第三次,他们终于是在床上了。

乐青就这样浑身上下只穿一件衬衫,在床上和林斯年体验了一次。

这一晚上,乐青才是真的领教了这位林氏集团副总的能力,她都已经受不了了,他竟然还可以...

照这样下去,她很快就要被榨干了,不禁开始为自己后面的生活担忧。

从这一天开始,乐青就莫名其妙的开始跟林斯年真正的同居了,是那种在一个房间睡觉的同居,不是室友关系的同居。

第二天早上醒来,是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乐青没什么遮掩的身上,被那股暖意催着苏醒的。

感受到胸前有什么压着,乐青微微转头看过去,林斯年好看的侧脸连睡着都带着微微的笑意,顺着他的手看过去,正贪婪的锁在她的身上。

被人这样需要着,乐青感受到从未有过的幸福。

从小到大,没有人需要过她,除了她的父母需要她不停的给钱以外。

伸手过去,拨了拨他长长的睫毛,指尖扫过他高挺的鼻尖。

“还没摸够?”

林斯年没有睁眼却突然说话,吓得乐青赶紧缩回去手。

却没来得及,被林斯年将手抓过去放在了他想放的位置上。

早晨,他本来就是有些生理需求需要满足的,很方便,不用什么前戏,什么反应。

乐青还没反应过来,互动已经开始了。

于是,这样频繁的进行过后,后果就是,早上去上班,林斯年没什么反应,乐青却很奇怪。

乐青去茶水间弄喝的,陈竹茹紧随其后,却看她走路姿势奇怪,似乎下半身都不敢转弯,直挺挺的僵硬着走。

“怎么了青儿?腿怎么了?”

乐青知道陈竹茹为什么问,她也不想这样走,没办法,身体素质不争气啊!

只能回答,

“没事,我就是昨天和林斯年吃完饭去运动了,有点过量了。”

本来乐青说的意思是出去跑步或者什么,因为陈竹茹问得太突然了,她临时编理由,话到嘴边不知道该说是去跑步了还是去打羽毛球了,只能说了个笼统的,说运动了。

可在陈竹茹听来,却很自然的想到了一些奇奇怪怪的方面。

“嗯?运动?哪方面的运动,说!”

陈竹茹调侃追问着,却见乐青的脸上嗖的一下就通红了,这才知道自己玩笑的话说出了真相。

惊讶得凑近问,

“青儿!不是吧!你们?”

闺蜜一边说着一边还打量她别扭得站姿,突然哈哈大笑的说,

“我们林总威武啊!战斗力爆表!都把你弄坏了。”

乐青羞得红着脸警告,

“不许再说了啊!你再说我更没地方待了,反正今天我是不回家了,你给我找个借口,我们要不在公司加班吧晚上,反正晚上我们案子委托人阿姨也在办公室睡,正好可以作伴不用害怕。”

陈竹茹终于恢复正经,不逗她了,一边冲泡着绿茶,一边说,

“不至于吧,林总战斗力再强,也不能天天这样吧,你待在这让人家还以为怎么你了,小心以后不敢再跟你做这种事,到时候你还得求着人家呢。哈哈哈...”

乐青这边没什么其他异常,正常上班,可林斯年那边就不一样了。

乐园整合的事、舒习的事、处理渣男的事,还有给舒习调查身世,林总似乎真的有点累。

可他自己才不觉得,尤其在经过昨天晚上之后,他再做这些事更是动力十足。

小祝一大早就在楼下等他,事情太多,没了头绪,接到林斯年的一路上都在车上跟他讨论事情。

还不停的询问他昨晚怎么接完他电话就再没影了,小祝昨天跟他汇报完还一直在等他电话呢,没等到就睡了。

“您昨天给我发信息的时候都快十二点的,我是八九点钟给您打的电话,那三个小时您干什么去了?不会已经把事情处理完了吧。”

小祝这个话,问得他没法回答,总不能说那三个小时都在做同一件事吧。

“您让我把跟舒习的劳动合同发给法务,让他们找出代言人在法律意义上应该履行的义务和按照他合同内容约定有哪些是她违约的事。我已经让法务在加急了,应该一会就能有结果。”

“还有您让我联系舒习那个前男友,我联系过了,但他说他不需要工作,说您的前女友会替他解决。”

那个渣男还不知道,昨天舒习答应完他,就给林斯年打电话,却碰了钉子。

如果林斯年对她不是因为吃醋,那她也就不会因为这些事去帮那个渣男解决什么工作,她自己的问题还得自己处理呢。

所以在小祝给渣男打电话说可以给他提供个工作,让他出来指控舒习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为他还指望着舒习给他找工作呢。

也是这个误会救了他,否则林斯年让助理去说给他提供工作,只是个幌子,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他指控,然后把他踢开。

这些渣男都不知道。

林斯年之所以会想通过渣男解决这个问题,是因为堵住舆论的嘴最直接的方法就是让当事人出来说话,当事人的话就是舆论的终结。

正说着,法务拿着文件敲门,

“林总,您吩咐的事我们部门讨论完了,形成了几条统一的意见,您看一下。”

说着,法务经理将文件递过去,上面有一份艺人名人做代言人的常用合同。

“维护自己的正面、积极的形象是代言人的基本要求,因为代言人是以公众人物的形象出现的,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在给这个社会塑造价值观。”

林斯年翻开了一下,有几条都非常切实可用,满意的说,

“很好!依据我刚才划出的这几条,你们去跟办公室商量撰写一份解释申明,并说明,如果舒习再在网络上无理胡闹攻击,我们将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