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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带着聊天群流浪诸天 > 第105章 凌云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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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都不要乱猜了,赵琪是我所在宇宙的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就是我在一颗星球落脚休息的时候认识的。

我把她加进来的目的,是为了以后我去了我这边的仙界,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随时回来,仅此而已。

至于她现在不说话,是因为还在昏迷状态。

我顺带给她和他弟弟洗经伐脉了一下,等醒来就好了。〕

〔张妙妙:哟,说得多好啊,不是说在闭关吗?〕

〔群主:你没看我等级都是天仙了吗?

难道你以为到了我这个层次,是一两天能够达到的?〕

〔张妙妙:……〕

〔群主:别一天到晚没事就吃飞醋,我现在准备回自己出生的星域去。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的话,到时候还会好好的闭关一次,然后就准备渡劫飞升了。

你们距离我的层次越远,你们自己那边的时间相对我这边来说就过得越慢。

我倒是希望,未来我闭关个百万年,出来你们才过去一个月两个月。〕

〔白骨女帝:群主,冒昧问一下,如果你成仙了,能不能做到重塑肉身?〕

〔群主:你想要?〕

〔白骨女帝:对,按道理来说,虽然我是白骨诞生的意识,但这是我们无尽罪域的特色。

我本体的骨架,本身也是属于人类的。

虽然我现在已经拥有了肉身,可我这种肉身,跟人类有本质的区别。

最起码在蕴含的力量属性上,就是完全不一样的。〕

〔群主:你为什么想要获得一具人类的身体?〕

〔 白骨女帝:其实原本来说,我是很看不上人类的,因为人类的出身太低了,只有如同野兽一般的繁殖能力,非常值得夸耀。

或许,还能加上一份学习以及创造的能力。

但是加入这个群之后,我发现人类这个群体,或许是有什么极为特殊之处。

比如群主世界的仙,比如好多个世界都有人类,甚至包括包包公主的世界也有人类。

人类既然能在多个世界出现,这也更加证明了其特殊性。

更何况,先不说别的,如果不是聊天群的话,我这白骨之身的上限是很低的。

据我所知,最大的成就,大概也就相当于群主所在世界的金仙。

在我们这个世界,估摸着大概就是主神。

我们白骨最大的成就,也就是成为主神之中的死神了。

更何况,我们这个世界来讲,每个系别的主神永远都只有一位。

主神之位,从来没有人能够拉下马来,至少在我们这个世界,他们是属于永恒的存在。

如果没有见到过诸天万界也就罢了,就凭我现在的实力,龟缩在一域,做一位女帝,统治一些亡灵生物,也就满足了。

但是现在,我不满足!〕

〔群主:原来如此,你的直觉应该是有些道理的。

不过如果你的世界,主神至少也相当于金仙的层次,那我现在还帮不了你。

等着吧,等我成为我这个世界至高无上的存在,到时候如果你有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

〔包包公主:我不明白,人类有什么好的。

虽然在群主的世界,人类的确非常的厉害,如果是那种仙的话,我们虫族也没把握对付。

但是我始终觉得,如果我们虫族能够得到仙的基因,那可就完全不一样了。〕

〔白骨女帝:谢谢群主!〕

〔群主:包包,你可能没有搞清楚一个问题。

基因这种东西,属于碳基生命独有。

你们虫族,也是基于这一点。

就像我现在,已经是另一种能量生命体,可能早就已经没有了基因的存在,更别说那些纯粹的仙。

另外就是,高等级的仙,说不定已经执掌了一道宇宙规则。

那样的存在,一个念头就可以从源头上覆灭你们。

你们引以为傲的吞噬基因,让自己从基因层面上变得更加强大。

看起来的确非常厉害,但那只是最低层的层面。

在上一个层面看来,你们和蝼蚁没有任何不同。

因为你们没有进化成为高等生命,最多就是让自己的基因越来越完美,或者说越来越强大。

但无论如何,你们的极限就是基因完美。

按照我的估算,你们都不可能达到白骨女帝那个世界的主神层次,更别说跟我来比较。

基因这个地基,这个根子,实在太过渺小了,你懂吗?〕

〔包包公主:不可能,我相信,我们虫族能够吞噬一切生命体,前提只是不能相差太大。

要想证明这个观点很简单,群主只要送我一具,你们世界仙的身体,或者哪怕是一点身体组织都成。〕

〔群主:别说仙了,就算是散仙,你们也吞噬不了。

很简单的一个道理,那就是吞噬也是一种规则。

你们以基因层面的能力,去本能使用吞噬这种规则,完全是出自于本能,是属于你们那边的天道给你们的造化。

你们连吞噬这一道,都只是本能的利用,甚至谈不上是驾驭,怎么可能去吞噬别的规则?〕

〔包包公主:这……道理上来说是没有什么问题,但我还是不服!

我们虫族别的不多,就是数量多。

只要群主你能够搞一点他们的组织给我,我有的是试验体,我相信我能够做到。〕

〔群主:既然你还是不死心,那行吧,反正我也要回灵武修仙星域去。

如果真有散仙招惹我的话,我可以给你留一点他们的身体组织。

哦,不对,散仙是没有身体组织的,他们的身体只是一层外壳,实际上是纯粹的能量之躯。

到时候,我给你弄点合体期或者渡劫期的,也就是群里的八九阶的,看你能不能够用上。〕

〔包包公主:好,一言为定!〕

〔群主:其他人还有事吗?

没有事情的话,我就要开始全力赶路了!〕

〔凌云:群主等等,我能和你做一笔交易吗?〕

这个凌云,是诸天城的城主。

他本身等级很不错,入群的时候就被评价为十阶,在一些世界完全可以称之为神了。

从这个角度看,他的诸天城,应该不算什么小势力了。

虽然直到现在,等级依然在十阶,不过这也很正常,仙这样的层次不是那么好突破的。

他在群里面,算是不活跃的那种,刚刚入群的时候,被柳未央用禁言收拾了一顿,再也没见到他说过话。

现在突然提要求,柳未央还真有点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