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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臭佬乔佛里

梅葛楼。

寝宫。

室内昏暗,烟雾缭绕。

所有的窗户都钉上了厚重的铁板,左右两边墙上各有一排火炬,火炬台看起来像是人手的枯骨。

头顶高处,是被烟熏黑的实木房梁,更高处,拱形天花板隐没在阴影里。

地板上铺的不再是昂贵精美的密尔地毯,而是干枯刺人的枯黄茅草。

空气中,充满了腐臭、粪便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这座原本属于乔佛里·拜拉席恩王子的寝宫,现在成了一座牢房。

黑暗中,

乔佛里狠狠地咬向了一只老鼠。

老鼠在他手里疯狂挣扎、拼命尖叫,只求一条活路,然而抓住它的人比地狱魔鬼还要恐怖吓人。

乔佛里撕咬着老鼠的肚子,那是老鼠最肥嫩的部分,肉质最为美味。

一抹温暖的鲜血,自他那上翘的嘴唇边、汩汩溢出时,那滋味真是太棒了,以至于王子殿下不由得流出热泪。

空空如也的肚皮咕咕叫唤,催促着乔佛里赶紧再咬一口。

直到咬到第三口,老鼠停止了挣扎,而他也终于有了一丝满足。

就在这个时候。

“哐当”一声,寝宫门外传来一阵声响。

乔佛里立马住口,吓得无法动弹。

尽管嘴里满是鲜血、生肉和老鼠皮毛,但他既不敢吐出来也不敢吞下去。

他心惊胆战地聆听着外面的风吹草动,小心翼翼。

乔佛里听到了靴子踏地、铁钥匙打开锁链互相碰撞的声音。

不要,他狂乱地想,不要,诸神慈悲,不要是现在,不要是现在。

他费尽心机方才抓住这只老鼠,还没来及吃完。

如果让那个野人发现,不仅老鼠会被抢走,还会受到残酷的惩罚。

乔佛里明知道此刻应该把老鼠藏起来,可他实在饿坏了。

整整两天没吃东西了,又或是三天。

躺在这片黑暗的地狱里,乔佛里已经完全失去了时间的概念。

他的四肢瘦得像芦秆,肚子浮肿,肠胃却空空如也,胃痛折磨得他难以入睡。

每当闭上眼睛,乔佛里就会想起漫天火光下,母亲瑟曦惨死在自己面前的场景。

原本负责保护自己的御前铁卫,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被新任的国王之手一齐砍了头……

乔佛里害怕的缩到寝宫角落,死命握紧战利品,凑到嘴边,用剩下的牙齿飞快地撕咬老鼠肉。

鲜血如注,沿嘴角往下滴,但他顾不得了,他决定赶在大门打开前,多吞些血肉。

老鼠肉韧性强,很难咬,而且腥味极重,直叫人想吐。

但乔佛里保持着狼吞虎咽的劲头,时不时从缺了牙形成的豁口里把老鼠骨头剔出去。

这么吃很难受,但快饿疯的他停不住。

他用力吮吸老鼠腿骨,试图先把肉舔干净再吐骨头……

再等等,等我彻底吃完这只老鼠吧!

然而锁链发出的声响,却在最响亮时戛然而止,“哗啦”的一声,寝宫的门被打开了。

老鼠从乔佛里的手中悄然滑落,他麻木地在裤子上蹭了蹭鲜血淋漓的双手。

“不,”乔佛里呢喃道,“我没有偷吃!我没有偷吃,不要打我,不要用木橛子捅我……”

王子殿下胡乱蹬着地上的矛草,一心想要钻进角落里,挤进冰冷潮湿的石墙中去。

当火光照到他脸上时,乔佛里发出一声哀嚎,用双手挡住眼睛,脑袋阵阵抽痛,令他甚至想到要把眼睛给抠出来。

“醒了没?”

说话的是一个女人,长满麻子的脸庞很厚,她的身材亦很粗壮。

女人提着一根火炬,走上前来,踩得茅草沙沙作响。

乔佛里听其他野人喊她“狗头哈犸”,是一位塞外野人的头领,她很讨厌狗只,每半月就宰掉一只狗来打牙祭。

“您在跟我说句话?”

乔佛里小心翼翼道,恐惧阵阵涌来,他已经在这个女人手下挨过无数的毒打和辱骂。

“还记得你是谁吗?”

狗头哈玛用粗壮的手指头剔着牙缝里的狗肉,脸上满是不屑。

我是谁?

乔佛里·拜拉席恩!

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劳勃一世的长子!

未来的国王,七国之主!

乔佛里很想高呼自己的名号,但他做不到。

没错,因为只要他一说这些,就要挨打、受虐。

这些野人给他取了一个新的名字。

他们教了又教,在这件事上对他细致又耐心。

可乔佛里太久没有与人说话了,居然在这当口忘记了那个新名字。

一旦说错的话,野人们又会切掉他一根指头,或者磕掉他的牙齿,剥掉他手指上的皮肤……

他们会……他们会……后果不堪设想、不敢设想。

此刻,乔佛里顿时觉得有无数尖针刺进了脸和眼睛,他的头快要裂开了。

“我的新名字,快想起来啊~”他嘶叫道,透过破烂的牙齿咕哝。

“臭佬!”

狗头哈玛说,“你的名字叫臭佬。

记得了?如果下次再忘了,不用我提醒,你知道会发生什么的。”

臭佬?

乔佛里的眼泪滚下脸颊。

“我记得,记得了,”他张嘴缓缓地说。“我的名字叫臭佬,臭不可闻,柔弱如草。”

“臭佬、臭佬,我叫臭佬。”乔佛里歇斯底里的喊了起来。

这不是他出生时的名字,但眼下,他只能做一个臭佬。

“伱跟我们走,领主大人要召见你。”狗头哈玛道。

乔佛里跟着狗头哈玛走到寝宫门口,心中却慢慢清醒,暗自思考起来。

如果我逃跑,她会再砍我一根指头,她会敲掉我更多的牙齿。

乔佛里逃跑过,但那似乎已是很久以前发生的事了。

当时的他有力气、也还有些骨气。

还有着身为王子的尊严!

然而在鞭子、饥饿和野人的小刀下,被洗涤得一干二净。

所以现在的乔佛里,温顺得像条狗……

忽然大脑一片空白,乔佛里双腿一抽,竟绊倒在寝宫大门的台阶上,吓得六神无主。

膝盖划破了,磕出血来。

狗头哈玛一脚踹在他的屁股上,驱使他站起来继续行走。

乔佛里不得不挣扎着爬起来,直到大门重新被打开。

他眼前突然一亮,像是一道炽亮的白光短暂地照亮天地。

“唰”的一声,空气中传来水的气味、泥土的气味、枯枝败叶的气味和着风一股脑涌进来。

带着许多几乎被他遗忘的味道。

这是人世!

乔佛里告诉自己,人世的味道。

他不知自己究竟在黑漆漆的寝宫里待了多久。

十天,半个月。

一个月,两个月,或许更久。

或许已有五年、十年、二十年?

或许我在里面已经发了疯,就此被关押了半辈子?

但他不能疯!

野人可以取走他的手指脚趾、抠出他的眼珠、割掉他的耳朵,但不能摧毁他的神志。

乔佛里在心中暗道。

他是未来的国王,这座城堡里一定有愿意效忠他的人。

他现在要做的,就是保护好自己,隐忍起来。

“我们要给他洗澡吗?”

外面又走来一个人影,是披着白袍的“巨人克星”托蒙德。

乔佛里想起来了,这位是他的新任御林铁卫队长。

托蒙德第一天披上白袍的时候,还来这里找过乔佛里,不是问候也不是向未来的国王宣誓效忠,而是用巨大的木橛子捅他!

“他身上的味道确实太冲了!”

狗头哈玛也忍不住捏着鼻子,说:“我们得把他刷得粉嫩粉嫩,给他干净衣服穿,再喂他东西吃。几碗软软的、美味的麦肉粥,或是搁了培根的豌豆派?

毕竟明天就是他的加冕仪式,领主大人交待我们要让王子殿下体面一点。”

“好吧!就按你说的办。”

托蒙德扯着嗓子,目光看向乔佛里道:“我相信,王子殿下是愿意配合我们的吧?”

“是的,大人。”

乔佛里浑身颤抖:“我是您的臭佬,会全心全意听您的话,像一条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