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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翘起的流年殇尾 > 第26章 悠闲滋生出的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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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伸手指着魏易,“一个只会说‘hello’的人和能说出流利英语的人,所接触到的人和世界,能一样吗?”

之后老板又看向我:“再比如一些人当酒逢知己时,会说‘相逢意气为军饮,西马高楼垂柳边’,而另一些人只能说‘感情深,一口闷。’还有当看见大漠戈壁时有人会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也有人会说‘哎呀,这里全他妈都是沙。’,你说说这能一样吗?”

说到这里,我和李陌都不由得笑了。

老板以为我和李陌在嘲笑他所说的这些话,表情变得严肃起来。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

李陌笑着对老板说:“我们不是在笑你,我们是在笑魏易,他也吃过这种没文化的苦,浩宇那天看到落日下有一群鸟在飞就说了一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魏易这家伙居然感慨的说‘我操,那么多大鸟飞回家了。’”

魏易有点尴尬,立刻对李陌回击道:“还好意思说,你也不看看自己,看到一帮子老外,非要装模作样的去打招呼,结果一个‘hello’就已经是毕生所学了,那些老外很热情,跑过来和他聊起了天,结果他一句没听懂,吓的屁滚尿流,连忙跑掉了。”

老板笑了笑说:“看到没有,这就是我强调的,你们现在一定要好好学习,最多也就吃几年的苦,你们的后半程人生将无限美好。”

接着老板端起酒杯站起身,“总之,说了这么多,今晚我很开心,容我再说总结一些我想说的话,第一,为你们能以后能考个好大学,将来过上理想中的生活,第二为了我们这多年的友谊,第三也为我们共同拥有过的已逝去和正在逝去的绚烂年华,我们干一杯。”

这一晚我们聊了很多,很开心,一直到快凌晨四点。

老板最终还是把自己喝醉,直至后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们将老板叫醒,让他回屋休息。

我们没有喝酒的三人,来了一次大扫除,将一切都清理干净。

弄好之后,我们三人凑了两百块钱放在了桌上,并写了一张纸条。

“今晚很开心,听了很多故事,也明白了很多道理,这是我们三人的学费,我们一起,加油!”

......

自从网吧风波之后,假期生活突然之间一下平静了下来,甚至变得越来越无聊起来。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从我的身旁悄悄的经过,我既看不到她的身影,也触及不到他那光滑而宁静的身体。

这种感觉很奇怪。

时间这东西似乎一直都是这样,就如同一些回忆一样,当我一直想留意,一直想拥有,想去霸占,去努力想得到时,才发现,其实时间与回忆,早已在不知不觉间悄悄的溜走,只会留下一些斑驳的点点印记。

对于我们苦熬三年,最终盼望到初三毕业假期的人来说,这个假期就是我们的天堂时光。

没有任何的担忧没有任何的烦恼,没有那该死做不完的寒假作业,有的只是肆意的将每一个美好的时刻好好品味好好享用,当然无聊的时光除外。

时间一天天过去,这个假期的一切都在按照原计划,并不是很顺利的进行着。

写小说,看书,玩吉他,听音乐,或是偷偷去同学家,借用同学家的网络上上网,玩玩网络游戏.....

哥儿几个,只要一有时间也便会聚在一起,吃吃饭,谈天说地,聊那些关于音乐,关于书籍,以及关于那些校花与校草的话题。

再不会因为做卷子到深夜而担心第二天上学会迟到的事。

也不会把闹钟提前一小时,为的是设三个时间,不断地把自己从早晨的困倦中叫醒。

也不会因为一觉睡过头,而向班主任请假撒谎,说自己身上这里痛,那里痛,从而需要请假一天。

魏易在这个假期里买了一把电吉他,之后真的组建了一支乐队,一支属于他自己的摇滚乐队。

他们自己写歌,自己唱,写那种愤世嫉俗的歌词,唱那种喧嚣而又暴躁的摇滚歌曲。

虽然他刚刚组建的这支乐队距离真正意义上的摇滚乐队,还相差甚远。

不过看着他每天排练七八个小时的那种疯狂与热情,似乎也能感受到,他早已将自己融入进了他所认为的摇滚定义之中。

魏易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拉着我去看他的新乐队,听他们排练的新歌,不管他们写的这些歌是否能让人接受,他都第一个先让我来听,我变成了他们乐队的第一个被迫听众。

魏易还是保持着他的那种奇葩风格。

还是特别喜欢在表演时戴着墨镜,尤其是在有女孩子看他们的排练时,他会习惯性的装酷摆poss。

先抛开他弹吉他的技术不提,这会儿,在他身上又多了一把能更加炫耀出他自信的电吉他,这把电吉他让他傲娇的自信人生,达到了顶峰。

我感觉自己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矛盾体。

在学校的时候总是盼望着早点放暑假,现在愿望已经实现。

可着假期时间一长,就觉得越来越无聊的生活就像是一头看不见的猛兽,他逐渐地,不断地在吞噬着我生活的每一分每一秒。

虽然三天两头哥们几个会约出来聚聚,缓解一下压抑,无趣而又枯燥的假期生活。

但是总的来说,这种无聊至极的生活,还是让我感受到了痛苦,就和之前备战中考时,所出现的那种痛苦一样。

我大多数的时间就宅在家里,看看电视,或倒腾出床底下闲置了很久的dvd。

买上几本盗版的美剧光盘,来尽可能的消磨每天无聊的时光,时间久了,我甚至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快要发霉了。

在我将一部关于僵尸的美剧不分昼夜的看了两遍之后。

我已仅剩不多的理智告诉我,现在我的生活方式和美剧里出现的僵尸没有区别。

我就是一个生活在现实当中的行尸走肉。

这样一天无所事事的在家中待着,除了吃喝拉撒睡,所过的生活没有一点点的新鲜感和刺激感。

从另一种角度来说。

有很多个瞬间,我觉得,我的生活和那些圈养猪的生活几乎是没什么两样,但是我相信,猪在圈中的生活肯定是感觉不到无聊的。